第(2/3)页 夏洛特可不觉得,等待明年的拍卖会是个好主意。 路易·司米是一位商人,利润决定了他的态度,等他回到了斯特拉斯堡,知道了夏洛特·梅克伦已经是帝国通缉犯,十成十不会再付一个生丁。 平白得了一笔钱,怎么都是划算的。 路易·司米大喜过望,他在货物里挑出了一把刺剑,说道:“我愿意把这件超凡武器送给梅克伦先生,以及另外支付两百埃居。” “这把刺剑也是把吸血武器,出自阿西洛家族,虽然剑刃略略受损,仍旧能价值一百五十埃居以上。” “阿西洛氏是血族三皇族之一,跟亚瑟家族并列,精擅武技,剑术为血族三十七氏族第一,族中亦盛产名剑。” br /> 路易·司米倒转剑柄,展示给夏洛特,在剑柄的护手部位有一个特殊的铭文,说道:“这把血族超凡武器还有个非常好听,亦很优雅的名字——血蔷薇。” “跟你简直是绝配!” 路易·司米把剑柄的铭文展示的尽量清楚,却一丝拔出这把刺剑的意思也没有。 夏洛特吓了一跳,他知道这根山伦士的长矛肯定会很贵,但也没想到居然会有这么贵! 路易·司米许诺的是纯利润的三成,他想提前支付报酬,那么纯利润的三成一定比一件吸血武器加两百埃居更高。 吸血武器比普通超凡武器的价格畸低,路易·司米报价一百五十埃居,大概略有水分,但也不会低太多。 也就是说,这根山伦士的长矛可能拍卖到一千两百埃居以上的天价。 这个价格换算成人民币,相当于两千多万,可以在北上广深买一栋次顶级豪宅了,在法尔斯帝国也足以购买到一处中等规模的庄园。 夏洛特露齿一笑,说道:“路易你真是位优秀商人,跟你相处实在太舒服了。” 他接过了这把吸血武器,想起上一辈子念过的一首小诗: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浮瓦碧参差。有情芍药含春泪,无力蔷薇卧晓枝。 血蔷薇不是一把名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