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仅给予了我丰厚的物质条件,还无条件的信任我,放权让我去大展拳脚!!! 呜呜呜,( ? ^ ? )泪目了家人么~~~~ 正所谓: 士为知己者死。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自从遇上了boSS这个伯乐,马英哲就发誓此生要穷尽所能,替boSS打理好诺大公司,想方设法把林氏集团做大做强,创造辉煌!!!!!! 以此来报答boSS的知遇之恩!!!!!(?_?) 啊.....这?!o(*\/\/\/\/▽\/\/\/\/*)q 见马英哲被自己感动到泪流满面,林轩不禁老脸一红,突然有点良心不安是肿么回事?! “好啦!在耽搁下去,演唱会都要结束啦。” “哦哦,那boSS你忙,我不打扰你了。” 目送林轩离去的背影,在其即将迈出大门时......... 马英哲猛地一拍脑袋,突地想起早上收到的一个消息,连忙大喊出声。 “对啦!boSS,boSS!差点忘了,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汇报.........”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房门口。 林轩一个踉跄,没好气的转过身道。 ............. “这消息是关于你父亲的!” “法院的判决下来了,你父亲他.....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你看是否需要找关系,帮忙操作一下?” “..............” 这次,马英哲言简意赅,小心翼翼把林建军的判决结果说了出来。 虽然他知晓boSS与自己父亲的关系并不好,甚至两人已经断绝了父子关系。 但俗话说得好,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无论如何,林建军都是自己boSS的亲生父亲。 听到对方最后落得这个下场,想必boSS此刻的内心,必定是悲痛万分,强忍泪水吧......... 。。。。。。。。 还差2千字,现在紧急补字中。 上一张已补完4千,可以刷新一下。 顺便求个为爱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