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致命的魅力-《篮下我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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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篮球撞中篮板,反弹进篮筐。

    李幸平稳地落下,看着脸上布满讶异之色的钱德勒和斯塔德迈尔,淡淡地说了句:“的确是个好机会,你们待会儿可以考虑用三个人来防守我。”

    “狂妄!”

    “混蛋!”

    “你以为你每次都能打进吗?”

    斯塔德迈尔喝问。

    李幸跑到半路停下了,理所当然地回头应道:“是啊。”

    “该死的混蛋!”

    “这帮蠢猪一样的白痴!”

    愤怒的还有多米尼克,他在伊万杰琳的脸上看到了花痴,这他妈还了得?

    “狗屎尼克斯!这帮人也算得上是球员吗?两个都防不住一个!”

    多米尼克恶毒地诅咒着:“防不住人的球员不如下地狱去!”

    “多米,你说得太过分了。”伊万杰琳不满道。

    “难道你不觉得尼克斯的防守就像儿戏一样吗?这可是季后赛啊!”

    多米尼克愤怒难平,他发现伊万杰琳越来越偏向李幸那个混蛋了。

    “这很正常啊,拉奇本来就很强,防不住他很正常的。”

    伊万杰琳球迷一样的观点让多米尼克的心又受到了一剑。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他们明明不认识,今晚只是第一次见面,还是因为一次事故才有了交集,为什么伊万杰琳会对他有好感?

    那个混蛋究竟是有着怎样的魔力?

    多米尼克的疑问可以从花园排到密西西比河。

    接着,李幸看到一个熟人接球。

    JR·史密斯。

    他有很多的外号,掘金妖星、安东尼保镖、神经刀、二院射手、冠军射手、时间控制者、“我以为我们领先”的神游者。

    他现在只是个神经刀,后面的外号会在将来冠到他的头上。

    

    李幸对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在18总决赛上的表现。

    那绝对是有史以来最可笑的乌龙。

    只是,现在距离18年还有六年的时间,他也不知道那样的事情能否重现,毕竟他来了。

    他的存在会让许多事情都发生改变。

    史密斯三分线外拿球,连着晃动,跳起三分,飙进。

    现场球迷有人发出赞叹,也有人狂嘘。

    这样的三分是球迷不想看到的,他们不希望对手可以命中这种高难度的三分。

    同时,这种三分又是最不好防守的。

    战术投篮不进,你可以说没手感;

    机会球不进,也可以说没手感;

    这种顶着防守硬投头进的,只能耸肩摊手作无奈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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