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计中计-《掌舵人之城市暗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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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干了一件最令人惊悚的罪恶。他后悔了,他怎么也不应该强奸。他觉得奸尸只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勾当,不是犯罪,他可以通过奸尸来满足自己的*呀。

    连续几天,他提心吊胆,总觉得警察会随时把他抓走,他后悔不该做这种违法的事情,他不敢再在夜里牵着狗出去,也不敢再去南湖公园。

    一个星期过去了,风平浪静。

    一个月过去了,平安无事。

    三个月过去了,连他自己也忘掉了他曾经干过的事情。赵甜没有报案,她被强奸了,但没有看清那个强奸犯的脸,可是她不愿报案,这种事情太丢人了,一旦传出去,不仅没有男人再愿意要她,她自己也没有脸面活下去。

    她也没有跟男朋友郭文讲,只是不停地哭泣和埋怨着这个胆小的男人,默默地忍受着这个耻辱。郭文也为自己的胆小而感到羞愧。他们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深夜不能呆在公园里。

    一场大祸躲过去了,史记可感到庆幸。他心里想如果他戴上安全套,如果他不暴露他的面目,如果女人不报案,可怕的强奸犯罪也不过如此。

    他放心了,胆子更大了。不道德的人不一定都会做违法的事,但做违法事的人都是不道德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史记可这种没有任何道德观念的人,触犯法律是早晚的事,关键是他在违法的道路上到底能走多远。

    任何一个罪犯,当他疯狂的时候,意味着他在犯罪的道路上即将走到尽头。

    1995年的春天,整个城市开始大力的发展,不光是医院,连同警察局也是如此,林正儒带着林雨飞和一些骨干刑警主动留了下来,继续维持着社会的治安和稳定,当地派出所成立了刑侦快破组,林正儒任组长。

    这几天刑侦组接二连三地接到报案,夜里在公园发生强奸案。根据受害人描述,罪犯三十多岁,方脸,长相凶悍,身体中等身材,健壮,穿着解放军的服装,骑着一辆自行车,牵着一条狼狗。

    因为作案手法相同,警察怀疑罪犯是同一个人。但这个罪犯每次作案都有所准备,除了暴露了相貌,没有遗留任何其它痕迹。这几起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刑侦快破组刚成立竟然发生这种事情,人们开始恐慌,议论纷纷,社会上谣言四起,给派出所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临近HY市的两个省的媒体也趁机大肆报道了这一系列案件。林正儒接手这个案子时压力很大,他心知肚明却一直没有行动,一年前的姐姐受伤到现在还没痊愈,不抓住罪犯社会舆论难以平息,他需要一个机会,让他一步登天的时机。

    林正儒喝了杯茶,揉了揉疼痛的太阳穴,他正冥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一通电话打断了他的思绪。

    “你好,我是林正儒”

    “可以第二步了”

    电话里只说了一句话便挂了,林正儒一屁股坐下,平息着激动的胸口,来了,终于来了。

    林雨飞看到罪犯的画像,她也想到了史记可,觉得史记可与罪犯的特征很相像,如果再加上一副络腮胡就更像了,可是她不相信史记可会干这种事,在她印象中史记可是个聪明机智的人,有技术有知识,不会干这种愚蠢、胆大妄为的犯罪,她很快就把史记可排除掉了。

    林正儒劝了劝林雨飞,决定在市内几个主要公园周围加强监视和布控,力争直接抓住罪犯。他现在不能过早的暴露自己,他摸清了史记可的性格,他知道这个恶魔会继续作案。

    可是,连续三天过去了,罪犯没有任何动静,罪犯仿佛知道了他们的行动计划,躲了起来。林正儒不得不把监控的人撤了回来,结果,当天夜里又发生了一起强奸未遂的案件。林正儒感觉很恼火,这家伙好像有意与他作对,在与他斗智。

    恶魔的新闻铺天盖地,传遍了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闹得人心惶惶,不得安宁。到了夜里,居民甚至都不敢出门。媒体的描述越来越夸张和离奇,把这个罪犯描写成恶魔一般,身材高大、力大无穷、凶狠手辣,藏在黑暗的地方出其不意把下班女工抱住,用毛巾塞进她嘴里,用麻袋套住她头部,然后,一只手把她夹在腰间一口气跑出几里地,飞一般地跑到河边的树林里。

    城里的居民加强了戒备,天色一黑如临大敌,女人都关好窗门呆在家里,女工夜里出行也都有男工陪伴。由于居民提高了警惕,连续一段时间没有发生强奸事件。

    HY市指挥部嘱咐他要尽快破案,维护社会的安定。

    林正儒郑重点头,接下来,他需要亲手编一张网,把这个狡猾的恶魔死死抓住。回到所里他第一时间成立了小组,在会上,他根据上述情况分析认为这个罪犯应该是本市居民,不是流窜犯,他观察城里形势的变化,天衣无缝的安排着。

    此时,躲在太平间里的恶魔史记可正在策划着下一次行动。他的目的没有林正儒分析的那么复杂,他没有什么政治目的和意图,他只是干着恶魔要干的事情,因为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地道的恶魔。

    看到报纸上铺天盖地渲染着他干过的罪行,他不但没感到紧张和恐惧,反而感觉刺激和兴奋。他觉得这是一场他与警察、与社会斗智斗勇的游戏,他要继续玩儿下去。

    自从在精神病院里抢劫春红失败后,史记可就完全绝望了,他放弃了对生活的希望和追求,他黑暗的心理再次发生扭曲,他把自己的所有的不幸和不公都归罪于社会,对社会产生了强烈的不满。他曾经从恶魔变回人,现在又从人变回到恶魔,他开始报复社会,报复女人。

    这种报复社会的犯罪行为带给他一种心里刺激和满足,能够让他忘记过去屡次失败和挫折所带给他的失落和恼怒。他内心的犯罪欲望在无限膨胀,他自认为可以成为一个高智商的野兽,一个永远不为人知的恶魔。

    他轻视警察的破案能力,他认为他的智商远远高于警察,他可以把这种强奸的罪行作为一种游戏,与警察比试高低。

    史记可已经走向犯罪的深渊,他心里清楚这是一条不归之路,但他无法克制自己犯罪的欲望,既然已经做了他索性一干到底,他不打算善罢甘休。

    他观察了几个晚上,发现市内居民戒备森严,公园内外布控严密,已无从下手,于是决定选择火车南站作为当天作案的地点,挑选没有任何防备的外地女人下手。火车站大多是外地人,不了解这个城市所发生的事,缺少警觉性。

    南站地处闹市区,是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每天客流动量很大,有候车的、有中转的、有商贩、有扒手、有流窜犯,站前广场人潮涌动,次序混乱。

    这天夜里,史记可没有牵着狼狗,而是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来到火车南站。到了火车站附近,他拿出一个红袖标带在自己的左臂上,袖标上写着“执勤”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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