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赛琳娜艰难地抉择了下:“再,再分我一点就好,真的很好吃啊。” 陆恪无语,只能把自己碗里的饭再扒了一点给她:“别太勉强自己,有机会再给你做就是了。” 赛琳娜连连点头,已经又拿起勺子扒起饭来。 陆恪看着她那样子,自己也再吃了一口,品味片刻:“嗯,也就一般吧,没特别好吃的感觉啊。” 赛琳娜:“喔,我唔觉得,啊,很好吃啊。” 陆恪呵呵。 这就是用电饭煲把火腿粒,青豌豆,蘑菇粒,胡萝卜粒,加上花生油,生抽,耗油,蒜粒炒制了一遍取出,再把饭蒸到半熟,最后把那炒过的大杂烩放进去继续蒸熟,出锅前搅拌一下,就成了一种拌饭。 陆恪还顺便用电饭煲煎了两个蛋,最后放在碗里。 饭略微有点泛黄,那是生抽和耗油的颜色,这也是赛琳娜说不好看的原因。 拌饭本身也不是以外形取胜的东西,这就是懒人专用的快餐。 想偷懒的话,甚至不用炒制,直接把那些食材切成小块,再放进饭里蒸熟就好。 除了味道差一点,营养和方便都是有保证的。 上辈子陆恪比较懒,却又不太喜欢外面馆子和外卖的味道,于是就看过所谓的“电饭煲懒人餐大全”之类的东西。 基本上一个电饭煲,能做出的日常菜色足够吃一辈子了。 上辈子他的刀工不好,做饭速度就慢。 现在他力量敏捷超强,切菜不再是烦恼,弄一锅这种拌饭出来,真正动手的时间还不到十分钟。 看着赛琳娜那又满足又痛苦的表情,陆恪心中呵呵:看来,以后家里做饭也不会太麻烦,这货还是很容易满足的。 而且,美国人还是会吃拌饭炒饭的,他们自己的菜谱中就有鸡内脏作的炒饭,就叫dirty-rice。 当然这应该属于美国人心中中的奇葩美食,很多人不会吃更不会做。 (新书榜最后一周了,想冲上新书总榜试试,就这一周了。请大家务必帮帮忙,推荐票全给我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