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什么,约瑟夫是姓葛瑞森的?那路克不管。 克莱尔还姓文森特呢,不一样能打几十个持枪悍匪。 现在凯瑟琳都能一个人捶两三个混混,没道理虎母出犬子,好竹出歹笋。 人聪明有聪明的好处。 智商一百四往上的约瑟夫,学起格斗真得很快。 而且他只是对运动没有兴趣,但并不讨厌练习格斗。 各种格斗的技巧原理一说他就懂,唯独行动方面依然短小无力。 主要是他身体就那么点大,想变硬汉,条件也不允许。 约瑟夫现在也八岁了。 美国小孩子进入这个阶段,身体的差距就会逐步拉开。 十一二岁长得跟中国十五六岁孩子差不多的情况,相当常见。 这也意味着小学里,高年级用身体优势,来占据心理优势的行为会越来越多。 而且美国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就是运动系男孩,其次是文娱类和颜值党。 高智商书呆子最多比愚蠢的死胖子好一点——死胖子最不受待见,书呆子第二不受待见。 遗传了凯瑟琳清秀五官的约瑟夫容貌还行,但距离靠脸吃饭还有段距离。 没有逆天的颜值护体,他就不能当彻底的书呆子,至少要很能打。 因为学生群体里,是没有“很能打的书呆子”这种归类的。 很能打的就不是书呆子,而是运动男孩,最多附带上一个定语——学习很好的运动男孩。 主语和定语换一下,这就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比如一身邋遢的有钱人,可能还有人说是个性。 而突然有钱的邋遢鬼,那肯定是暴发户。 能打,在学生群体里绝不是坏事。 不用欺负别人,只要让别人不敢惹约瑟夫就行了。 路克甚至打探了弟弟的口风,准备找一个跟他不对付的熊孩子,让约瑟夫当着众多人收拾得对方叫爸爸。 技巧流的巴柔,在小孩子的缠斗中就是这么强大。 事后还可以保证对方连皮肉伤都没有,熊孩子父母想找麻烦都没借口。 虽然路克不在乎熊父母找麻烦,但他可不想让凯瑟琳发现是自己在怂恿弟弟。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