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刻骨之殇-《以罪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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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算是夸奖吗?”

    “随你怎么理解。”柳莎披上了外套,“我只想说,输给你不冤。”

    “认输了?”

    “心服口服。”

    “那我们的约定。”

    “作数。”柳莎点头。

    “你说,我听。”白中元坐了下来。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柳莎苦涩的笑笑,“该说的你都说了,只有三点我想讲给你们听听。”

    “第一,是关于赵元昊的。”

    柳莎陷入了回忆:

    感情,是和人动物的本质区别。

    柳莎对爱情极为的投入和看重,自然也是十分孝顺的,而这恰恰就是后来一系列事情的根源,她不想做出伤害到恋人和父母的艰难取舍。她的看法很简单,幸福的人生,不该是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的吗?

    缺了任何一方,都不是完整的!

    所以,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达成这样的心愿。

    父母贪得无厌,耗子家境贫寒,两方都指望不上的时候,柳莎只能靠自己,于是她找到了潘洋。两人自幼情同姐妹,这点儿忙自然是要帮的,可柳莎没有想到,潘洋介绍的工作会是夜总会的陪酒女。

    本质上说,这算不得什么不光彩的职业,毕竟早已经是社会的常态了。可在柳莎看来,却是见不得人的,是在践踏自尊和人格。可她没得选择,只要还想和耗子结婚,只要还想与家人和睦,她就必须咬牙做下去。

    况且,这个职业的收入的确很丰厚。

    渐渐习惯了夜总会的工作后,柳莎的钱包也开始鼓了起来,每次面对那些大腹便便的油腻男人时,她都会强压着烦躁和厌恶安慰自己:“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为了元昊,也为了父母。”

    柳莎长的清纯漂亮,加之保守羞涩,于是很快便成为了夜总会炙手可热的人,每天流连于各个包厢酒桌,忙的分身乏术。每当醉眼迷离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她都会摸摸裤兜里的钱,眼神会再次变得坚定起来。

    “元昊,再等半年,莎姐我……娶你回家。”很多个夜晚,柳莎都会醉意沉沉呢喃着这句话,然后昏昏的睡去。

    可这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呢?

    尽管柳莎再三强调潘洋要保密,尽管她每次与耗子见面都谨小慎微的,可在夜总会工作的事情还是暴露了。

    她至今忘不了耗子的那张脸,有愤怒、有无奈、有自责,还有深深的心疼:“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瞒着我?”

    柳莎不知道怎么回答,或者说她没有勇气面对耗子,只是低着头小心翼翼的搓动着衣角,像极了敢怒不敢言的受气小媳妇。

    揽她入怀,耗子用满含自责和心疼的语气在耳畔低吟:“警察我不当了,我们马上就离开这里,我不怕浪迹天涯,怕的是你被生活之重压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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