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元红-《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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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人的花雕天下闻名,其中知名就是状元红和女儿红了,绍兴人家生了孩子,不论男女,都往地下埋坛酒,女儿出嫁了取出来喝的就是女儿红,儿子将来金榜题名了更是风光,称作状元红。虽然绍兴家家户户都能做酒,但因为是家庭制作,没什么完善理论和指导,做酒全凭感觉,质量也不一样,有好有差。但是陈惇喝到的这一坛元红,入口绵柔,沉香浸润,细品之下酸甜苦辛鲜涩六味俱全,是极为难得的佳酿了。
“不敢当沈老板的好酒啊。”陈惇就道:“这酒,咱们绍兴家家视若珍宝,当逢盛会,才取出来尽兴。现在沈老板却拿来招待我,真是糟蹋了佳酿啊。”
“这酒能被小老弟你喝,是它的福分。”沈长兴也端起酒盏,轻啜一口道:“更何况这酒名叫状元红,像小老弟这样日后一定会大魁天下的人,早晚都会喝上一坛的,我这算是早一步预祝罢了。”
“大魁天下?”陈惇忍不住笑道:“我会有金榜题名的一天——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啊?”
“曹老爷对小老弟你可谓是青眼有加,这县试头名,定然是你的囊中之物。他没有看错,我敢说这绍兴城里,比小老弟你聪明颖悟的,也没有了。”沈长兴就道:“洪家班和小桃的案子,我沈长兴服了,想来以你的人才,将来飞黄腾达,真是指日可待。”
陈惇就道:“我还没有县试,沈老板仿佛已经料到了金榜题名的一天,真是惭愧。”
县试“内定”案首,其实也不算什么,甚至府试都有内定的传统。在弘治以前,主考官不会避讳对某个考生的喜爱之情,甚至有暗中许诺,点人为魁首之事。但是唐寅这个案子发出来之后,主考官就不能与考生亲近了,但这不限于县试——一县之地,县太爷就是龙头老大,他看上谁,想让谁通过考试,甚至点谁为案首,都是应该的。
“至于沈老板说,我在小桃的案子上出力,”陈惇就道:“不过是为了显示聪明罢了,沈老爷和曹知县不嫌我惹事添麻烦,已经算是对我的宽容了。就是不知道您说的洪家班的案子和我有什么干系,硬说有的话,大概是当日我误打误撞,把这案子牵扯出来了,这和聪明颖悟不挂钩吧?”
沈长兴似乎早就料到了他是这个反应,也是一笑:“小老弟这么说,当是如此,当是如此。”
说完端起酒杯道:“我敬你一杯。感谢小老弟那一日保全了我们沈府的脸面啊。我也自理一杯,不,我自理三杯。”
陈惇看着伸过来的酒杯,慢悠悠地抿了一口。
这就进正题了,沈长兴知道他在金珠案上究竟查到了哪一步,当然这是他让沈长兴知道的。沈长兴这些日子不说是寝食难安,也该是坐卧不宁。即算料理了王姨娘的事情,但他不清楚陈惇抓到了多少把柄,只见他三杯酒喝下去,一抬手,身后的亲信便从怀里掏出个硬邦邦的纸袋来,放在了他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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