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截搭题-《明朝当官那些年》
第(2/3)页
陈惇思考起来,他先问了自己一个问题:读书人的最高追求是什么?
毫无疑问,治国平天下!这是第一句引发出来的话。
第二个问题,陈惇问自己,怎么才能治国平天下?
简单,因为《大学》说了,要先格物致知,然后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为什么格物致知之后,就可以治国平天下了呢?
陈惇在这里,不能引用任何除了程朱理学之外的对“格物致知”的理解。要知道,自古对于“格物致知”这四个字,众说纷纭。很多学派都提出了不同的理解,但在科举考试中,陈惇只能用朱熹对这四个字的标准注释: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
穷究事物的道理,事物有什么道理呢?
陈惇略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他环视整个考场。就在这一刻,他仿佛有所悟。
整个考场,有埋头苦答的考生,有分发卷子的书吏,有监视考场的衙役,有出题的考官,还会有改卷子的人,这些人共同组成了一个名字,科举考试。
这种考试已经形成了,但它是怎么形成的?它已经有了自己的运行方式,它为什么能形成这样的运行方式?
所以格物致知,就是认识这种事物,以及它背后的这种运行方式。
那不就是认识社会吗?
社会是什么呢?
社会是人啊。是人组成了社会啊。
所以大学之道,是让你认识社会,了解社会,了解组成这个社会的人。
可是人是什么?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动物,不是草木。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天性,是自然赋予的,只能压抑、只能抗拒,却抹杀不掉的东西。
那你要了解人,是不是要知道人的这种天性是怎么回事呢?既然有本性,那就一定有后天社会加在人身上的东西,这就是你要格物致知要知道的东西,
第一句和第二句串在了一起,陈惇用笔点了一下,“性”,是指自然天性,“道”,是指由天性而发,自然而然形成了规矩原则,“教”是指主动及被动性地适应这种规矩原则,而这种规矩原则就是构成社会的基础,你要想治国平天下,就应该先了解这三种东西。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