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草菅人命-《明朝当官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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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惇被一叉子捣在膝上,顿时匍匐在地,身上被五六双大手搜刮了一遍,还真掏出了一样东西。
“这是什么?”典吏接过来一念:“大明锦衣卫驾帖?”
这一下满堂都震惊了,知县颤巍巍指着他道:“你是锦衣卫的人?”
驾帖是什么,是锦衣卫决囚、办案、拿人特有的凭证,由皇帝授出驾帖行事,由司礼监出帖并加盖印信,拿人事由还必须经刑科给事中“佥签”,并付以签署详细的批文才能拿人。至刑科“佥签”时,还必须持有弹劾奏章的原件以备勘合,但在具体执行中,至孝宗弘治朝,“赍精微批文”的制度已经开始执行不力,官校开始仅凭驾帖直接拿人。所以陈惇这张从朱九房间里摸出来的驾帖,就是锦衣卫身份的凭证。
看到这驾帖上加盖的司礼监印信,刑科挂号以及皇城各门打照出的关防,这知县擦了一把冷汗,不由自主站起来,道:“快放人,快放人!”
陈惇此时不由得叹息,他一个从七品的从仕郎,没有印绶,还不如锦衣卫的一张拿人驾帖管用,此时倒也不生气,只道:“县尊赶紧疏散百姓,救人要紧!”
没想到这县令到了这时候还有犹疑之色,见陈惇要发怒,急忙解释道:“不是本官不肯疏散百姓,而是望虞河两岸的百姓都是结庄而居,民风彪悍,若是强令他们离开,他们肯定要生事的!”
陈惇并不相信这时候有敢跟官府对抗的百姓,顿时冷哼道:“我看不是他们敢不听话,而是你这个县官被人威逼利诱,不敢不听话吧?”
这县令神色一变,道:“你、你说什么?”
“陆家给了你多少好处,”陈惇道:“让你罔顾这么多百姓的性命?你要知道,一旦望虞河发大水,而百姓没有跑掉,我就先拿你这糊涂狗官的人头,祭奠这河里的龙王!”
望虞河上,逐渐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他们背上簏头,穿梭在河坝间。原来是河中的白鱼越来越多,连田间劳作的人都放下了手中的农具被吸引了过去,纷纷打捞着。
当然还有驯养鱼鹰的人,只听得他一声吆喝,鱼鹰纷纷振翅入水,不大一会功夫,鱼鹰就成了大脖子。它们钻出水面,扑腾着翅膀跳回船上。这人随手抓起鱼鹰一摞,鱼鹰肿大的脖子就再次变得细长起来。鱼鹰起落间,水花四溅,众人欢声笑语,丝毫没有危险来临的意识。
县衙的差役呼喝起来,驱赶众人,这些人不情不愿地从河里出来,一听到要他们速速离开河岸,更是大呼小叫起来。
“让俺们搬家?”众人都道,“搬什么家,往哪儿搬走?”
“快走,”衙役就道:“这位大人说了,望虞河就要涨水了!”
“河里以前也不是没涨过,最多涨到二尺二,”没有一个肯听话的,都在争辩:“这河水好不容易涨了点水,带了些鱼虾过来,不让俺们捞也就罢了,还要把俺们都赶走!”
“肯定是他们也想要这河里的鱼虾,就要把俺们都支开,”这些人叫嚷起来,果然都是不服管教的样子:“不要管他,接着捞咱们的!”
果然民风彪悍,衙役甚至将鞭子抽在人的身上,也不过是听了一声响罢了。陈惇见天色愈暗,甚至头顶上开始飘雨,心中更是恐惧起来,如果这是一场大雨,那么太湖涨水,就在顷刻之间!
这时候,一个三四岁的奶娃娃滚到了陈惇面前,一把抱住了他的腿,憨憨地傻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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