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绮玉楼(第一更奉上,稍后第二更)-《我叫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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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睛雪亮?兄台莫非是瞎了?”沈郁一脸关切的模样,嘘寒问暖道,“哎呀,这种即便目盲都要坚持来嫖的精神,实在是我被楷模,佩服佩服!”

    “噗!”顾采薇忍不住笑了出来,惹得旁人怒目而视,纷纷出言指责:“你是何人?居然与这等读书人的败类厮混在一起,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郁赶紧道:“顾兄莫气,顾兄莫气,我等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不要与这些好东西计较了。”

    一群人只觉得碰上了个完全不按套路出牌的无赖,明明憋屈,偏偏又无可奈何,叶信群冷笑道:“沈茂文,你且莫逞口舌之能!待到诗会,究竟你斤两几何,大家都能有目共睹!届时,你就算是阳明先生的弟子,也要栽个大跟头!”

    像是怕沈郁又说出什么让人下不来台的话似的,叶信群立马回首转身:“我们走,不与这无耻之徒浪费口舌!”

    一群人脚步凌乱,惊弓之鸟般迅速撤离,留下目瞪口呆的顾采薇跟云淡风轻的沈郁。

    “顾兄就不怕他们报复?”

    “怕什么?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穷酸罢了。”沈郁摆了个亮肌肉的夸张造型,笑道,“我可是个狠角色,江湖诨号‘夺命书生’,很厉害的。”

    “是是是,你厉害,就是有个致命克星,沈老爷的藤条。”顾采薇翻了个可爱的白眼。

    “这不是尊老爱幼,让着他嘛。”

    两人继续说说笑笑,不知不觉来到一处高台下。

    据说,绮玉楼的花魁要表演歌舞,寻常只有少数寥寥几人才有机会能够得见这种绰约风姿的,可见,王阳明跟他的一群老友面子有多足了。

    高台下,人头攒动,跟后世演唱会似的,有的手里还捧着各式礼物,准备一会儿打赏。

    锣鼓齐名,欢呼声渐渐响起。

    “罗衣衣!罗衣衣!”

    一些人甚至抱头痛哭:“人生得见罗衣衣,纵使死也无憾了!”

    沈郁诧异:“裸衣?”

    “是罗衣衣啦!”顾采薇横了他一眼,“怎么,要不要打赏一下,能够得到一段独处时光哦?”

    “好哇。”

    不知为何,顾采薇闻言有点不开心,但仍是笑道:“那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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