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杀鸡儆猴-《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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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争沉声道:“本教官说过了,这队长是暂时的,谁不服,可以挑战他们,只要在训练中有两项赢过他们,谁就是新队长。”

    “行,咱就挑战他。”那刺头指着戚承杰道。

    吴争笑了,“你……出列。”

    那刺头昂站了出来。

    吴争哂然一笑道:“可你没有机会了。”

    “为啥?”

    “宋安,带他回去,交给方大人处置。”

    “是。”

    那刺头被宋安一把拽住,虽然在挣扎,可显然不是宋安的对手。

    “大人,我不服……!”

    声音越来越远之后,吴争回过身来道:“相信大家都在奇怪,为何本教官说他没有机会了。”

    吴争停顿了一下,道:“本教官是个非常讲理之人,当然不会随便去淘汰一个人。但我说过了,从今日起这三十天中,你们只能称呼我是教官或者是吴教官……可他叫错了,所以,他没有机会了。”

    这话让剩下的人,再次窃窃私语起来。

    吴争厉声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吵杂声渐渐平息。

    吴争道:“我知道,他的本事说不定比你们在场的一些人都要好。可我用不上,为啥?因为他不服从。你们心里都明白,这是一支与以往都不同的军队,你们不会再穿着铠甲与敌人肉搏,而是在百步距离射杀敌人。自然,训练方法就会不同。”

    “可射击不足以消灭所有敌人,特别是百步的距离,你们这么多人都打不中敌人,怎么办?”

    没有人回答,吴争自问自答道:“配合。配合就至关重要。一杆枪打出一颗弹丸,在百步外射中敌人的概率太小了,可如果是三个人同时对一个敌人射击,那射中的概率就会大一些,如果是十个人同时射击呢?那这个敌人几乎就是死定了。”

    这道理显而易见,有个士兵小心翼翼地问道:“教……教官,那十个人对一个敌人射击,余下的敌人怎么办?”

    吴争道:“这问题问得好。可你们应该也听过一句话,叫做伤敌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吧?”

    那士兵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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