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三十二章 郑森的踯躅-《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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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森感念陈鼎的风骨,才收留了陈永华。

    之后,经过交谈,才引陈永华为知己、肱股,授以参军之职。

    陈永华虽仅是生员出身,可明文人的倔脾气,倒是深入骨髓。

    清所编撰的明史,将明朝黑化成了一个暴虐无度的王朝,可事实上,明朝二百多年享国,还真不是清人所编撰的那么回事。

    明虽不如宋那般开放,但也绝对不是以言获罪的王朝。

    否则,皇帝也不会被逼得数十年不上朝,赫赫有名的廷杖之下,造就了多少诤臣的名声?

    廷杖真得是为了阻言路吗?

    绝对不是,如果真以言获罪,哪来那么多前赴后继的明文臣获得诤臣、刚直的名声?

    明一朝,从老朱开始,只抑武将,让文人超脱于倾轧之外,成就了文人,却毁于文人。

    陈永华亦不能免俗,他认为对的,除非郑森封了他的嘴,砍了他的脑袋,否则,必力谏之!

    郑森有些生气了。

    看着不识趣的陈永华,郑森感觉就象吃了只苍蝇一般地恶心。

    在郑森看来,郑家虽然名义上归永历,可事实上是听调不听宣,关乎利益,就算同为永历名下的同僚李定国数次请求联合,郑森都不肯答应出兵,何况是外朝吴争?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或许四年前,与吴争在福州一晤时,郑森也有着吴争那般的血气方刚,那么经过这四年的坎坷,血气方刚已不在,剩下的,恐怕说只有切身利益可言了。

    郑森不想救吴争,他心里早有决断,只是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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