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两种愤怒-《天神抚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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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官可不理会被告的礼貌,走出来,朗声说道:“被告所主张已经丢失了的衣服和鞋子并没有得到证实,这些沾染了受害儿童血液的衣服鞋子是被告人的,案发地发现的指纹也是被告人的…”

    “我没去过那里”

    忽然,被告抬头看着检察官,平淡了说道。

    观众席顿时有些哗然。

    检察官冷笑一声,继续说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你!受害者冒着心理创伤再次被揭开的风险,当庭指认了你,种种一切表明,你就是凶手!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不记得了?!”

    从始至终,被告的脸色都没有什么变化,他眨了眨眼睛,茫然说道:“啊?我真的去过那里么?”

    观众当即议论纷纷,素媛父亲东勋则怒目圆睁,握紧了拳头,牙齿摩擦出低沉的声音。

    “你认罪吗?”

    检察官直视被告,问道。

    “是我做的吗?如果真是我做的,那我的确该死,什么处罚我都能接受…但我真的不记得我做过”

    被告语调平平的回道。

    话音一落,辩护律师适时站起来,向法官提交文件。

    “现在提交认定被告为酒精中毒的精神鉴定证明”

    法官过了一下文件,看向被告席:“现在,被告人请做最后陈述”

    “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真的很冤枉!”

    被告再次重申道。

    顿时,观众席上各种咒骂声响起,整个审理现场像菜市场一样。

    “被告人说完了?

    “不,还没有”被告忽然激动得站起来,“法官大人,那不是我做的,我真的是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没做啊,冤枉啊”

    这一声“冤枉”喊得理直气壮,充满了委屈,素媛父亲东勋气得浑身颤抖,手指差点要把衣角抓拦,但他还在克制,他在等待最后的判决。

    这种人渣,难道不该判他死刑么?

    没一会儿,结果出来了,法官开始宣判:

    “现在宣告案件号2008-212强~奸案件的判决结果:被告人崔宗淳,惨无人道的对九岁儿童实施暴力,勒紧脖子差点令其窒息死亡,其暴力手段近乎拷问,没有丝毫人性,因此被害儿童受到永久性创伤,给儿童及其家庭带来很大的痛苦,并且一生难以抹去,被告手段残忍,且鉴于曾经有过同类案底,本庭应该判以重刑…”

    听到这,旁听观众连连点头,但任东勋却听出了一丝不妙。

    “但是,考虑到当时被告人喝醉,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针对被告人崔宗淳,根据性-犯罪等相关暴力法,第七、第九、第十四条——决定判以十二年刑罚…”

    十二年?!

    刹那间,任东勋只觉得天塌了一般,他仰起头,看着天花板,那明亮的日光灯如此刺眼,两行热泪顺着他的脸颊流下来,十二年?这就是这个该死的人渣获得的惩罚?!

    观众们自然也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纷纷站起来,各种谩骂。

    “…另外,驳回受害人的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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