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追捕灵狐-《我原来是富二代(至尊人生,陈歌马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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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是看清楚了陈歌面貌之后,这老者眼皮忽然微微一扬。

    “原来是他?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这老者冷笑。

    “陈歌,陈少,别来无恙?”

    老者眼角带着一抹杀意走来。

    陈歌正在全身灌注聆听周围的动静,但是听到居然在这里有人认识自己之后。

    他下意识的还是抬起头来看了眼。

    “原来是你。”

    陈歌一怔。

    而就是这个功夫,一直潜藏在某处的灵狐忽然动了。

    一跃便是跃进了一个山谷之中。

    山谷之内,瘴气弥漫,看不清楚,而它极快,很快便没了踪影。

    “别跑!”

    陈歌恨得咬咬牙,一个纵身也朝着山谷之内跳下去。

    “嗯?这小子看起来身手已经不错啊,现在灵药已经得手,而这小子是个富少,从小锦衣玉食,如果把他的心脏当成引子一块炼了,倒是对我大有益处,比这几个腌臜可有用多了!”

    “杀了他!”

    这老者笃定了主意,嘴角勾起了一抹阴冷笑意,也是看准陈歌逃跑的痕迹,追了过去。

    “这一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抓住这畜生!”

    陈歌急的抓了抓头发,在谷内,找了一块石头坐了下来。

    他努力的想着百兽经上面的记载。

    忽然,又有了一个主意。

    血精!

    对了,血精!

    只顾得着急,把这个方法给忘了。陈歌站起来笑道。

    刚才说过,灵狐这种畜生,比一些天才人类都要聪明。

    但是,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贪婪。

    它喜欢饮血,特别是对它有益,而又具有超强体质的血。

    人类的血,对它的诱惑最大了。

    只要能够把人类炼化成血精,这畜生,肯定经受不住诱惑。

    血精属于一种萃取方法,可以理解为把血液提纯。

    但是很快,陈歌又萎靡下去。

    现在自己又跑了很远,虽然刚才被那人杀害了两人,正好可以利用。

    但是距离太远了,到时候,那狡猾灵狐还在不在谷内都不一定。

    而血液又需要大量。

    总不能把自己杀了,引灵狐出来吧?

    难道我注定得不到灵狐,注定将来会成为一个嗜血的魔头?

    陈歌心中颓丧。

    就在这时,不远之处,忽然传来了一阵沙沙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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