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随便挑一个-《都市之至尊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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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的时间,他们的进步比之几年都要快。

    而且,经过了伐毛洗髓,凌昊说过他们的肉身已经堪比天罡。

    “今天,你的一条胳膊是我的。”

    听到老鹰的话,孤狼冷笑不止,一步步向着老鹰走来:“笑话,好了伤疤忘了疼,今天我就给你的伤口上撒点盐让你回味一下。”

    话落,孤狼的气势陡然一变,如同丛林中的狼王,双眼如炬,血目通红。

    一拳轰出,雷声震动如同炒豆子般“啪啪”直响。

    天罡境的武者,能够刺破空气。

    老鹰眼神凝重,就算今非昔比,但他仍旧十分认真的对待这场战斗。

    毕竟,输了凌昊可是要给这两人道歉。

    砰砰!

    瞬间两人已经交手,老鹰按照凌昊的话,没有使用内功,单纯的用肉身力量。

    像是一头狂暴的野牛一般一拳拳接肘而出,如同幻影。

    “怎么可能进步如此快!”

    几招下来,孤狼心中暗暗一惊,他现在感觉老鹰就是一个做钢铁堡垒,根本无从突破。

    他的拳法蕴含着内功,但在老鹰身上好像起不到任何作用,像是打在了几公分厚的钢板上一样自己反而被震得手腕发麻。

    “果然行!”

    老鹰的兄弟们此时脸上都带着惊喜的笑容。

    虽然今天他们都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孤狼的名声在华夏军区早已经盛名,实力强到令人无奈。

    但现在,老鹰单凭肉身的力量竟然能够跟孤狼打的难解难分。

    那凌昊说他们也可以,这岂不是他们这些人的实力都已经跟孤狼不相上下了?

    这才一天,如果按照凌昊的方法,加上凌昊的丹药半年的时间他们将会达到何等地步?

    到时候,莫说前三,即便是第一都绝对能够争一争。

    相较于姜元斗等人的轻松,司海通则一副心惊的模样。

    上一次,孤狼一人在丛林战中把这二十二个人打趴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这才多长时间,老鹰竟然真的能够跟孤狼打个五五开。

    而且,内气有限,肉身则不然,若是长久下去输的必然是孤狼,而非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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