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要不我认丁先生当干爹吧?-《猛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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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会写粤语歌你不知道?”

    “不知道。”

    “你唱的那首《饿狼传说》不就是粤语歌吗?丁先生写的。”

    “......”

    陆源直接就哑了,是啊,自己都唱着丁鹏写的粤语歌呢,竟然还好奇他会写粤语歌。

    “我可真是被丁先生给震撼晕了。”陆源忍不住笑道。

    “是应该晕,别说你晕了,我都被丁先生给震撼晕了。”正在听歌的程冠杰将歌曲暂停,然后指了指电脑。

    “这张专辑里面的每一首歌,虽然是丁小姐唱的,没有你的那首饿狼传说劲爆,但是其影响程度绝对不比你的那首歌差,这专辑里面的每一首歌都绝对是能够流传几年甚至十几年二十几年或者是更久远的精品。”

    “我刚开始认为丁先生在国语歌方面已经无人可超越了,可是现在看来我还是错了,丁小姐的这张专辑一推出来,也就向所有人宣告了在粤语歌方面丁先生也是行业首人,我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人超越他,至少目前绝对无人能出其右。”

    作为一个行业里的“专家”,作为滚十唱片的大佬,程冠杰这个评价可真的是太高太高了。

    听到程冠杰对丁鹏的评价,陆源和郑佩玲相互看了一下,全都从彼此的眼睛里面看到了不可思议。

    要知道他们在滚十唱片的时间也不短了,还是第一次听到程冠杰如此夸赞一个人。

    只是如此一个宝藏大叔,却不属于公司。

    “还好他只是写国语和粤语,如果他要是再给丁叮搞出来一张英语专辑,我想我都真的会被他给吓死了。”郑佩玲哭笑不得道。

    陆源随口道:“不可能的,英文歌曲比国语和粤语歌曲要难,至少存在语言障碍,丁先生要想写英语歌,就必须要了解英文歌的所有技巧才行,丁叮小姐也一样,要想唱英文歌,也是必须得学会英语才行。”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不过就算他不会英文歌,光这国语歌和粤语歌就已经能够将华夏乐坛给吓的够呛了。”

    程冠杰看了看郑佩玲和陆源,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他心里很清楚,作为一个优秀的词曲人,英文歌根本就不是事,他就是好奇丁鹏的英文歌会什么时候出来,有没有国语歌和粤语歌写的好。

    毕竟他们以前就往国际乐坛上推过人,只是很多都没成功,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英文词曲不行。

    种子文化。

    朱贝贝和刘琪洪几个人也是全都有点傻眼。

    “靠!又横扫,又特么横扫了!”刘琪洪跳着脚道。

    说实话他很佩服丁鹏,他也尊敬丁鹏,可是现在看着丁鹏给人家打造了一张专辑,而且成绩还是如此的炸天,他心里还是有嫉妒的成分的。

    他的经纪人袁月笑道:“这就叫老头的拐棍,你不扶不行,丁先生就是丁先生,现在我才相信,只要是从他手里出来的歌,绝对首首精品,每一首都是让人拍案叫绝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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