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乍寒还暖-《边月满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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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大老姜竟然会在中都城里最热闹的石碾街上,公然对一位诏狱典狱、查缉司省旗、文坛龙斗头筹、擎中王刘景浩与凌夫人身边的红人出手。

    这么一盘算,汤中松却差点笑出声来。

    从他刚刚认识刘睿影到现在,明明也没有过多少时日。但自己这位好兄弟的头衔若是连起来,都快可以围拢整个中都城了。

    要是以他最开始的脾气,这样的人决计是不会结交的。

    因为名衔太多的人,要么是真有本事,要么是善于经营关系。

    真有本事的人,在当时大抵看不上他这个“纨绔子弟”,自己便也没有必要舔着脸硬凑。

    而善于经营的人,往往话术惊人,语带机锋,极不真诚。

    他们所经营的关系,基本都建立在出卖别人的基础上。

    用他人的利益,谋求自己的好处,最为人所不齿,便也不配他汤中松去认识。

    “你觉得他会不会?”

    萧锦侃笑着问道。

    他的世界早就变得漆黑一片,但也只有他在漆黑中却是看的最为清楚。

    所以他这么问出口来,其实答案已经非常明显。

    汤中松不是傻子,他的脑子要比旁人灵活的多。今晚也没有喝太多的酒,先前积攒下来的些许酒劲,已经被刚才那晚牛肉汤面化的无影无踪。

    酒醒后却是要比喝酒前更加清明。

    这种感觉虽然只是暂时的,但若是能够抓住,着实是可以想清楚许多以前积累下来的困惑,前提是你愿意去想。

    汤中松抓住了这短暂的敏感,可是没有用在自己身上。

    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一个“会”字。

    即便他心里并不是这么想,但他知道跟着萧锦侃说,准不会出错。

    至高阴阳师可能会找不到南北,寻不到好吃的东西,好喝的酒,好玩的女人,但碰上这般“会不会”、“可不可能”、“行不行能不能”之类的问题,他决计不会出错。

    “这里是中都城,他最熟悉的地方,还需要观察什么?”

    汤中松问道。

    “中都城很大,有许多地方他都没有去过。这石碾街,以前我在查缉司的时候,总会来买酒,然后偷偷带回去喝。刘睿影被我生拉硬拽的,来过两次。以我对他的了解,今晚应当是第三次。”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听后点了点头。

    只来过三次的地方,着实算不上熟悉。

    想他自己家,定西王域丁州州统府里,还有些院落不曾去过。中都城该当丁州州统府的千倍、万倍,那就更加正常不过。

    何况大老姜就是这条街上的商贩,每天都会来摆摊卖东西,寒暑不歇。对石碾街上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再清楚不过。现在既然要动手,刘睿影若是想要抢占先机,当然就要提前准备。

    只是这提前的时机太少……对方的刀已经握在了手中,他却还在观察周遭的环境。

    “中都城里,我对他还是很有信心的。”

    汤中松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并且和酒三半碰了碰杯沿后说道。

    “越是有信心的地方,越是不能掉以轻心。”

    “淹死的,都是懂水性的人。”

    汤中松紧跟着萧锦侃话语的尾音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在博古楼时,也有过交集。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陌生。

    那时候两人还未发现竟然会这么合拍。

    现在却是在刘睿影这个纽带下,变得有些惺惺相惜起来。

    一段友情很多时候就是产生的这么突兀,尤其是在男人之间。

    男人总是愿意把自己得一个好朋友介绍给另一个好朋友认识,因为只要互相之间有共同的好友,那就证明一定是有共同的话题可聊,共同的事情可做。

    女人却不是。

    她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反而喜欢藏着掖着,好似自己珍贵的私有物品,不能轻易拿出来示人。

    一旦自己的推心置腹密友有了除自己外别的朋友,那她一定会非常难过……甚至心生嫉妒、怨恨。

    “那现在他为什么又开始走来走去?”

    汤中松又问道。

    他看见刘睿影的脑袋已经不似拨浪鼓般左右摇晃,但却佝偻着肩膀,低头看着脚下,在面摊前一块不大的位置来回踱步,时而还抬头看看四周的屋檐。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熟悉了环境。”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却笑了起来。

    这句回答等同于什么都没有说。

    人在做完一个动作后,当然不会闲着,当然会继续下一个动作。

    但这两个动作之间到底有何关联,是否符合逻辑,就很难说的清楚。

    就像有的人吃饭前要先喝一碗汤,有些人却是饭后喝汤,而有些人饭后只喝水。亦或是吃东西时不喝酒,喝酒时不吃东西。

    这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但就这么先后发生,完全凭借的是各人喜好。

    只要自己痛快,那便是正确的。

    世间人都觉得必须要经历过苦难,体悟过痛楚与孤独才能达到更高深的心境,殊不知让自己痛快才是来人间走一遭的最高真理。

    经历过坎坷,无非是为了有朝一日的辉煌。

    但要是一个人把自己经历过的所有事都认定作辉煌,当作痛快异常,岂不是早就超脱了人间?

    独自能获得的快乐当然有限,所以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哪怕和这些朋友在一起只是吃吃喝喝,吹牛打屁,一点正事不做。但在众人都端起酒杯时碰杯的一刹那,他们就是志同道合的,起码在喝酒这件事上。

    想要坎坷着实太简单了……吃自己不喜欢吃的东西,逼自己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都可以达到这种目的。即便很开心的时候想要难过,那夜只需要读几首情深义重的别理诗词。

    可就这么短暂的几十年,为何要自找苦吃?

    一个豁达的乞丐,在心境之上,绝对可以碾压一位小心眼、患得患失的王爷。

    不过刘睿影当然不是在闲逛,他做事向来有很强的目的性。就算一开始,在定西王域,集英镇的祥腾客栈中有些用力过猛,但他做事的习惯已经初见端倪。

    和那些先吃饭后喝汤还是颠倒过来的人不一样,他此刻踱步,是为了探查地面的情况。

    人不是鸟,也不是那些说书人嘴里神仙故事的主人公,要么肋生双翼,要么腾云驾雾。

    人之所以生出来两条腿,就是为了稳健的站在大地上,同时让自己的脑袋不那么低矮。

    这样既可以给自己的内心一种踏实,也可以让眼界不那么局限。

    这道理就跟“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相同。

    刘睿影正是在探查这片地面的“踏实”程度。

    何处有石板,何处有砖块,何处的土地柔软,何处的土地坚硬。

    这些都会影响到动手之后的种种。

    同样多的劲气运行身法,在石板上可以一跃七丈远的话,在柔软的土地上只有五丈。

    这段距离放在平时无关痛痒,但要是在对敌之际,就是致命的错误。

    原本以为这一剑必然能偶刺入对方的咽喉,但却因为脚下的柔软,差了半寸。

    那刺入咽喉的就不是自己的剑,被刺入的却是自己的咽喉。

    刘睿影觉得大老姜和老头儿都是高手,自是更加慎重,故而才如此仔细。

    但他探查的过程,却突然停滞。

    “现在又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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