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新合同-《我真的不是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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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真正成名的作家,我不需要你们的平台,或者说,你们的平台用我的作品,是想利用我的名气扩大你们平台的影响,那样,平台一个子儿也休想拿走。
而且与另个时空不一样的是,这个时空各个平台并不是只吃不拉的,比如上次《少儿时代》的宣发,多家报纸上刊登了小软文,相信《少儿时代》一定花了不少钱。
或者说,将他们能视为临时性的经济公司,若是双方皆不心黑,算是一种共赢模式。
他想了一会说:“大白兔妹妹,先小人,后君子,既然谈判了,我们得将一些利害关系理理清楚。若是你们不创办新杂志,仅是这部童话小说集,我不会提额外的要求。但你们想借助我的作品,创办一家成功的新杂志,我呢,也竭力配合着你们,比如说这部《绿野仙踪》,你们也看到质量了,那你们也要拿出一些诚意出来。”
“五大大,我们加了稿酬。”
“大白兔妹妹,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认为这部长篇童话与这部童话集实体出版后,销量只有几千几万本?”
别看是05年,因为对版权的保护,华国有的优秀的童话作品销售量也达到了好几百万本,王二继续说道:“与实体版税收益相比,杂志给的稿酬能有多少?一般版税是5%-15%,这样吧,你们谈,版税若是达到了12%,维持三七分成,11%,则是二成五七成五的分成,10%,则是二八分成。低于10%以下,免谈。”
“五大大,15%仅是一种理论,一般极其优秀的作者,10%便封顶了,大神,12%也封顶了。”
“妹子,那你是说,我的这些童话只能勉强算是优秀?”
“12%,菜刀,菜刀。”
“妹子,别乱发表情,说正事,我提的这个要求有我的理由。首先我说版税,不用你们出面,我自己去谈,10%的版税能谈下来吧。”
这正是《少儿时代》担心的,原先看到二十篇童话,以为是王二多年攒下来的稿子,给了300元/千字的稿费,杂志社占了大便宜。直到王二又传来二十七篇童话,加上这部长篇童话,出牌社各个领导才意识到王二原来是一个罕见的“高产高质”的作家。
那原先的合同约束力便低了。
这些皆是中短篇小说,刊登完了也就结束了。
后面的,人家不用《丑小鸭童话集》,改成《夜莺童话集》行不行?
王二并没有他们想象的势利,特别是他这个年龄,如何去谈,是谈合同呢,还是趟雷现场?
另外《少儿时代》拿了提成,多少会抽出一些费用进行宣传,销量增加,羊毛也出在羊身上了,即便收益少了一点,至少省了心。
除非请经济人,自己只能拿到一成稿费,凭什么请经济人。
王二继续说道:“再者,只要你们新杂志创刊发行起来,出版社的人不是个个是瞎子。到时侯都不用你们活动的,便会有许多出版社与你们进行谈判。况且我岁数真的不大,未来必然会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或者你们不办新杂志了,或者你们办了新杂志,不用我配合,那我则将《绿野仙踪》收回来,自己去联系出版社,相信他们同样会抽出经费进行宣发。”
“但是12%的版税,真的不好谈哦。”
“我也知道有点难,不难为什么我会给你们分成,难道我不会请经济人,不会开工作室?当初为什么会答应你们那些条件,300元/千字的稿费,因为那时我是新人,不论去哪家杂志社投稿,都要做一些取舍。”
不是《童话世界》与《少儿年代》,但凡是新人,但凡作品有些价值,所有平台都会是这个样子,《少儿时代》吃相算是好的了,不然谈都不要谈,因为只要再过段时间,不管是哪家平台,都会开出高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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