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事实上,众人听到这话时,都目瞪口呆了。如果是哪里淘的赝品,那当真其心可诛。若是自己临摹,那她小小年纪有这般笔力,岂止稚拙,简直有大宗师风范了。 “孩子,你是说这画是你画的吗?”叶政压下心头的波涛,循循问道。 “回爷爷,是的。”奈莎从容回答。 “既然你亲手所画,不如当着我们的面画一幅,全当给叶老祝寿,如何呀?”这回说话的却是白季夫。他看着女孩自信的模样,忍不住想考校一番,又希望她能展露风采。 这个提议得到了叶政的赞成。“来人,去我的书房取最好的鞑靼貂毛笔。” “不用了呢,爷爷。”奈莎随手从自己包里拿出一支笔,春葱般的手指间夹着焰如火的红色。“爷爷说的,可是这联邦极北考拉岛上盛产的鞑靼貂做的画笔?“ 连这么好的笔都有!小姑娘很不简单啊。叶政老怀安慰,不着痕迹地点点头。 奈莎目光逡巡,最后落在叶云霏身上,“说起来,也是机缘巧合。我当初买笔的时候,云霏小姐也在场,我们也因此结识。人家总说万法皆有缘,我与叶家人还真是有缘呢。” 叶霑嘴角一勾,思忖着你和我有缘就够了,和叶家人可不要走的太近。现在叶云霏已经成了她的小迷妹了呢,不想她缠着奈莎呢。 小透明叶云霏忽然被点名,又想起那件尴尬的事,时过境迁,她已经不记恨奈莎,反而打心里崇拜她。“爷爷,奈莎说的都是真的,当初我还以为她是大学里的艺术生呢。原来她真的深藏不露,画画这么好!” “都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想到我的笔今天还要在大家面前献丑了。”嘴里说着献丑,奈莎可一点丑态都不见,反而云淡风轻,从容自如。 佣人们已经拿来了颜料,搬过来一张桌子,大家无心用餐,也忘记了祝寿,只看着奈莎。 再画一幅《仲夏的日出》实在乏味的很,奈莎想到来时经过熙湖,湖中有睡莲田田。那么便画一幅《熙湖的睡莲》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