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9章 明立保险基金制(上)-《仙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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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比例是朝廷每年拿出税赋收入的两成直拨调入皇家保险基金中去,作为全国保险、保障的基本储备资金,但当基金中朝廷的本金达到黄家驹保险基金会总资金的四成时便不再增加投入。
商家投入的资金,也要一直保持在四成左右。商家投入的资金。将用作全国保险、保障的及基本运作资金去使用。
而百姓投保、缴纳的资金,则作为支出、保障的资金去使用。事实上,就是尽力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保险事务中不再从民间为基金或朝廷谋求利润。
在皇家保险基金会之下,所有保险行当的从业商家。必须都在一年之内改变机制、在其商户中建立起各自的保险基金会来确保其资本的稳固、运作的稳健与发展的充足后备金。
商户的保险基金必须具备以下四种特性:第一种是资金使用专用性,只能在保险、保障范畴之内去使用、勾调资金,不得直接用作开矿办厂、建铺设行等事务上。
第二种是必须有严谨的契约性,从资金入会到中转、从中转储备再到支出使用上必须严格遵守契约去使用。
第三种特性是互助性为主,保险、保障是社会互助性行当,其基金也必须在建立之初便以明确地条条框框确定好这个基本准则。
第四种,便是所有的基金必须建立在未来成立的皇家银行,而不能是在那些官督商办、私人银号钱庄中。
除去银行给予的利息作为基本之外,保险基金需要进行信贷性质的投资去寻求利润、以求在急性慈济、互助、保障与保险性质的同时基金可以有序、逐步地发展壮大,变得更加充实。
除此之外。保险基金的信贷性必须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其一是储蓄险中的储金部分,其二是保险基金中的总准备金部分。
保险基金日后会逐步改变财源,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将分作明确地三大板块。第一板块是公共部门保险费支出,共将分作以下几大项和小项。
第一大项的来源公共部门保险费支出的来源。公共部门一般指各级衙门、官办社团组和官督商办的商户,其经费来源是户部拨款。
第二大项是公共部门保险费支出的对象,其中第一小项是公共部门商业保险费的支出,第二个小项是公共部门社会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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