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天材英博,亮拔不群-《我老婆是书香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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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想想,像莺儿这样的书香闺秀,必然是知书识礼,端庄大方,因而肯定不会是她的主意。

    那这个李纵,还真的是……

    她的脑海里已经可以慢慢地脑补出,莺儿是如何被李纵糟蹋的场景。

    而且,还脑补出了莺儿不是自愿的,但是没办法,对方是个禽兽,只能咬牙坚持了。

    “怎么?郡主觉得饭菜不合胃口?”

    “额……没!没有!”

    想得太过于入迷了。

    这就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坏处啊!

    你看!

    莺儿的脸上都不见的有多高兴。

    只像是照例行完公事一样而已。

    不过……

    好像也不能排除莺儿自己也很享受。

    不对不对!

    莺儿明明之前跟她说的是,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家又是恰好门当户对’,‘于是就这样成了’,‘而且还不到几个月’。

    “才几个月,能有什么感情。”

    “禽兽!”

    吃饭的时候,第五银翎还不忘说道。

    “郡主你方才说什么?”

    “没什么!”

    “郡主如果没有别的事,那我就先退下了。”

    “哦,好!回去吧!”

    莺儿离开时,也是疑惑地打量了下第五银翎,感觉郡主这人挺奇怪的。

    ……

    午膳时间。

    县城里的饭馆里头。

    皇帝特派的皇宫内官高凤,此时也与人稍稍地打扮了一番,混入到人群当中。

    “说起来,也奇怪,这里明明就是麒麟之才生养的地方,但是这里的人却仿佛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麒麟之才。”

    “我这边也是。”

    “问过了很多的人,有没有听说过麒麟之才,他们都是摇摇头。”

    “不过若是问他们认不认识李纵,倒是有的能说出来。”

    这其中一路人的话,也是顿时吸引了其余几路人的注意。

    高凤便道:“那他们是怎么说的?”

    那路人的领头便道:“他们说,李纵好像听说过,不就是之前免费给稚童上课的那人。还说什么,他教得还不错,就隔壁家那孩子,才六岁,都会教他父母做买卖了。”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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