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章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我的女友是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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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名气还是歌曲,都远不如那个早先他们几年出道的“内地第一男团”至Shang励合。

    一方面披着南朝鲜式风格的偶像组合在华夏国水土不服是一个因素,更大的还是乐华在这方面包装策划反而不如至Shang励合背后的天鱼传媒。

    微微对比了下,李贤哲开始把心思放在了乐华在南朝鲜的底蕴上:“乐华现在在南朝鲜有没有签约的艺人?”

    “有一些,但都是Pledies社的,乐华只是负责这些艺人在南朝鲜以外的活动。”

    “所以,这个女团企划,算是你入驻乐华开始的第一个任务?”

    “可以这么说。”

    呼

    得到了这个答案,李贤哲直接合上了手中的文件,心中自己有了了解。

    这两个人你来我往,就像参加某节目的有奖知识竞答一样,李贤哲问,黎修言回答,他问的简洁,他回答的也简洁。

    “那乐华的优势在哪里?”

    之前只是随意翻看了一下,第一份的乐华公司业务介绍那份文件便直接被他扔在了一边。

    当下李贤哲的工作重心不在华夏国,所以乐华在华夏国的业务领域还有成绩对他来说毫无吸引力。

    哪怕有很多在约的艺人,哪怕投资过不少电影,成功的例子很多。

    “除了有钱之外,没有任何优势!”

    黎修言一句话让李贤哲忍不住翻了翻白眼,他当然知道乐华有钱,或者他这个朋友也是个小土豪,不然也不会推出并且养得起这么一个大型女子组合。

    “十二个人的女团策划,这可是超越了少女时代(14年之前我就想到三个,另外两个是Afterschool和NineMuse,都是糊团)之后最多的人数配置,你确定你能玩得起这么大的?你们连练习生都是用别的公司的。”

    李贤哲敲着第一页企划的资料提出了质疑。

    在他看来,乐华这个外来人,想要在如今男团女团都已经遍地都是的南朝鲜市场上分一块蛋糕,第一步显然迈出去的太大了。

    先是玩跨国,也只有S..M在内这样的三大社有经验去玩,然后成员对乐华没什么归属感,当然这个不重要。

    实力参差不齐,定位重合太多,这才是最要命的。

    除此之外,在南朝鲜很多经纪公司之所以争相的推出组合,一方面是市场的激烈竞争导致solo艺人很难存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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