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6.人,我要人!-《最终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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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走公务员的分配监察制度,医改永远改不好】

    6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措施,包括:合理增加医院薪酬总量;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的公立医院适当给予倾斜;内部分配模式可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

    “广大医务人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在抗击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许多医务人员日常工作量之大超乎想象,令人尊重。”***总理在会议上说。

    薪酬分配可向几类医生倾斜,

    低年资医生、编外人员薪酬需提高

    据国务院“中国政府网”消息,当天会议的决定,涉及“各地对公立医院整体薪酬的分配”“公立医院内部对医务人员薪酬的分配”两方面:

    1.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

    有关部门要在确保群众就医整体负担不增加等基础上,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对公益任务重、承担科研教学任务等公立医院适当给予倾斜。

    各地要综合考虑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增加薪酬总量。

    2.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

    统筹考虑薪酬总量及相关因素,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也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内部分配模式,向关键和群众急需的岗位、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等倾斜,推动更好解决大病重病等方面看病难问题。

    适当提高低年资医生薪酬水平,统筹考虑编内外人员薪酬待遇。

    此消息引起了许多医生站app用户的热烈讨论:

    据悉,早在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实行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2016年,******提出了“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这次发言被视作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然而,从近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内容可以看出,虽然近年部分地区和医院积极探索工资制度改革,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尚未达到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的要求。

    6月4日,《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落实5年前提出的“两个允许”

    “形势要求薪酬制度必须得改了,否则未来可能导致公立医院医护人员队伍的不稳定。”昨日,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副局长徐毓才为“医学界智库”撰写《***总理:确定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一文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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