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接踵而来-《许大茂的妖孽人生》


    第(3/3)页

    简直了...

    下方清晰可辨落款时间是198年4月16日,上头盖着京城市教育局印章。

    不过这证是许部差人送来的,总不会出错吧。

    极为稀罕的瞅了瞅办学许可证,过了新鲜劲儿后,许大茂将许可证放在一旁,向这位宋秘书问起办学条件的事情。

    宋秘书显然来之前是详细打听过,认真做过功课的。

    当下坐在许大茂旁边拿出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为许大茂讲解办学所必须要达到的条件。

    首先就是学校名称预先核准(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县民政局提出申请)。

    向教育局提出筹设申请(需所在地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经审核同意后,下达同意筹设批复文件。筹设期不超过三年。

    向教育局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县教育局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办理办学许可证。

    注册登记(举办盈利性学校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举办非盈利性学校向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记)。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筹设批准书;

    筹设情况报告;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各项法律法规规定的材料。

    接二连三的条件听的许大茂一阵头大,这他妈开个学校怎么还能这么麻烦呢!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