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陈远耸耸肩:“我也没想说啊,这不秦兄一直问么?” 说完,又若无其事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桩婚事本身,并不是一项很好的选择。” “哦?” 果然还是藏不住了吗? 狗东西,差点就被你给蒙过去了! 想着,李二心中冷笑,嘴角亦禁不住微微翘起。 永嘉心中哀叹。 可恶的家伙,气死人了,平时又不见说,非得这个时候说,当真以为对面是什么好人啊? 可又不好说什么,只能暗暗祈祷,不要再继续作死。 陈远笑了笑,给空掉的酒碗都满上:“在我的家乡,有一项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通婚,所谓的亲上加亲,在我家乡,是陋习,是严厉禁止的。” “三代?”李二想了想:“不应该是五服么?” “五服?” “对啊,五服,上至高祖,下至玄孙,共九族,未出者,不得通婚。”李二说道。 陈远嘴角抽搐:“真的假的,没这么严厉吧?” 永嘉好笑:“真的啊,商时五世之内,近宗不婚,西周,虽百世而婚姻不同,汉,近亲,尤不同辈分之间,通婚属乱。” 顿了顿,又道:“《礼记》有云,娶妻不娶同姓,本朝,禁同姓,禁辈分不同的表亲,通婚。” 好像还蛮严厉的。 现代婚姻法也就三代,这古代,居然动不动就是五服,还同姓之间都禁,这跟固有的认知完全不一样。 那这样问题就来了,明明都有这样的规定,为什么长乐还要嫁长孙冲? 皇家特权? 规矩,就是用来破坏的? 永嘉叹道:“因为那是同辈份的表亲啊,本朝禁的不同辈分之间的表亲,同辈分,是不禁的。” 陈远:“……” 大爷的。 你说它不严吧,它禁五代,还禁同姓。 你说它严吧,得,同辈表亲这么近的,它偏又不禁。 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