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发行-《漫画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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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李朗还要在杂志行业混,自然不可能把事情做绝了,“酒井总编,我接受您的道歉,也感受到了您的诚意。

    我这里有一份补充协议。您如果觉得合适,我愿意继续创作一拳超人。”

    其实,李朗之前准备了三分不同的补充协议,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拿出不同的协议。

    谈判这种事讲究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没有谁一开始就亮出底线。

    这份协议,主要包括四方面。

    第一,连载稿酬增加到五万日元/页。

    第二,单行本版税分成提高到百分之十五。

    第三,一拳超人复刊后,《周刊少年magazine》杂志不得单面发休刊火停刊,否则将支付20亿日元违约金。

    第四,李朗要求将一拳超人漫画改编权的利益分成提高到百分之五十。

    看到这份补充协议,酒井山下依旧有些犯难,但不是不可以谈。

    首先是连载稿酬,从1.2万日元增加到5万日元,增加了四倍多,以李朗的更新速度,每月的稿酬就有近千万日元。

    当然,跟一拳超人带来的利益相比,也只是小钱,可以接受。

    这个问题不大,但也可以看出李朗的野心。

    五万日元/每页的稿酬,绝对是漫画界的顶薪,据他所知目前只有尾田荣一郎能拿到这个价格。

    哪怕是老贼、井上雄彦都拿不到。

    当然,如果老贼能用心一些,有李朗五分之一的努力,哪怕是十万日元/页,相信集英社也是会同意的。

    但老贼和李朗不同,自从画完了幽游白书似乎就对钱不是很上心了。

    更新全凭心情。

    第二条,单行本版税分成,从百分之十提高到百分之十五,李朗的收入能增加不少,虽然有点心疼,但酒井山下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第三条,违约金的问题。

    如果是前段时间,酒井山下肯定不会签的,但现在的想法又不同了。

    他认识到了一拳超人的价值,漫画和杂志的利益是相同的,合则两利,分则两伤。

    可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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