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不,前两天我哥哥找到了我,让我想办法,我琢磨着请个律师看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把房要回来。”说着,吴哥看向王川。 有既得利益当然人家不会把老宅子还给你了!王川虽然这么想但是不能这么说。 “吴哥,买你家老宅子的是什么人?”王川问道。 “据说买房的是个工人,是报社退休的,嫌城里住着太憋屈,就跑到我们村里买了我家的老宅子。”吴哥道。 “老宅子,对方翻盖过吗?”王川接着问道。 “没有,只是简单的进行了外部的修缮,把围墙重新砌了下,主体结构没动过,内部装修了。今年过春节我回老家还去哪看过,整的跟个花园似的,可漂亮了!”吴哥道。 “嗯,这么说吧,村里的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能享有,是生产队给社员的福利,如果不是村里的村民是无权享有的。 所以从这一点上讲,您哥哥与对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但是现在遇到拆迁,法院是否会直接判返还房产不好说。 很有可能保持现状,然后待拆迁完毕后按照双方的责任,分配拆迁款。”王川想了想道。 此前,在法律服务办公室曾经有人咨询过王川关于村里宅基地房产买卖的事,那个案子的买卖合同一审被判无效了,二审结果他不知道,因为客户只是咨询并未委托正阳律师事务所承办该案件。 今天这个案子如果出卖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房产,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因为买方居住多年对房产进行了装修和修缮,如果只是判返还财产,肯定对买方不利。 尤其现在面临拆迁,利益就在眼前,根据公平、信用原则,法官肯定会考量双方的过错,借以平衡双方的利益。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便是只确定买卖合同无效,待拆迁完成后,再由买房人另诉,要求根据双方的过错责任分割拆迁款。 现在的帝都,这类农村房产买卖纠纷不是很多,待到十几年后,房地产开发大潮席卷整个帝都远郊区县之时,利益面前,生活在底层的劳苦大众为了拆迁款争得面红耳赤,昨日还是好兄弟好姐妹,隔夜便对簿公堂,农村房产纠纷激增,远郊区县的法院立案庭一时间人满为患。 “那这责任一般会怎么划分?拆迁款如何分配?”吴哥抻着脖子,眼露关切之色。 “现在的案例有五五分的,也有四六分的,最近我看到的案例是三七分。主要看法官怎么认定责任,没有统一的分配标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