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视为工伤?-《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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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脑溢血了,但是抢救的及时,又是轻度脑溢血,活过来了,只是手有点不利索。人还健在!”三十多岁的女士解释道。

    “您这一顿哭,我以为怎么着了呢。没事就好!没事就好!你继续!”杜律师尴尬道。

    王川心中一动:好家伙,杜律师真厉害,一张嘴就把人家老公给整没了,......多亏了我没问!

    “我就是想问问,我老公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三十多岁的女士看向王川。

    “工伤恐怕够呛!”王川婉转的回答道。

    “为什么?

    之前我也咨询了几位律师,有的说可以认定为工伤,有的说不能,我都糊涂了。我跟杜律师认识有几年了,所以请她帮忙找个靠谱的律师,帮我解答下!”三十多岁的女士擦了擦眼泪道。

    “您老公是因脑溢血致伤,不是因公受伤。

    在工伤认定上,有一种工伤被称为‘视为工伤’,也就是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因工作原因受伤,而是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比如轮船事故、摆渡船事故、火车事故、交通事故等。

    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才视为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与受伤员工相应的工伤待遇。

    当然这种视为工伤的认定很严格,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员工不能是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因病死亡而被视为工伤的,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自发病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抢救无效的认定也是很严格的。

    您明白了吧!”王川说完看向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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