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我认为,民能吃饱,不食不果腹,才谓‘民强’。而且,无论是谁,都需每日进食,无食亦无命。 如此可见,这吃食,乃是这时间最文雅之事。老板以为如何?” 也不管自己是不是谬辩,楚云说完就特别自信满满地等着老板消化。 再怎么样,这阵势要压住了。 等到她觉得老板回过味来了,马上又说到:“而且,老板您这店铺像是没什么生意,说明这里并不适合做这字画生意,若是换一个营生,说不定能够让它起死回生。 您总不想经营多年的铺子,就这么日渐荒凉,无人问津吧?” 楚云又抛出最后的一根稻草来压死骆驼。 这世间的人都有一个通病,对自己待久了,或者是投入了心血的东西特别容易滋生不舍之情。 她想,这老板也是一样的,肯定不想让自己的店铺就这么萧条下去。 果然,老板想了又想,先不说楚云说的对不对,他确实是不想让自己经营了半辈子的店铺,就这么萧条下去,往后沦为赌之一类的场所,遗害了这附近的莘莘学子。 如此,还不如卖给这姑娘做个吃食之处,还能保住它的美名。 想通之后,老板倒也不再反驳:“姑娘方才说得有理,这铺子,我就卖与姑娘,希望姑娘往后善待于它。” 见老板被讲通,楚云终于是笑开了。 接下来就是谈价钱。 最后这大概四十平的铺子,以三千两银子卖给了楚云,还带了个小后院,有两间房。 虽然比买宅子贵了不少,可楚云再次觉得自己捡了大便宜。 这地段带后院的小铺子,搁在现代,这价钱人家早把你赶出去了,就是租金都贵得很。 趁着时间还早,两家立刻去官府办了手续,随后楚云捧着到手的房契地契傻笑着。 她该说,她这运气好吗?想什么,就能来什么。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