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就是人民医院,自己似乎和人民医院特别有缘的样子。 李潇被护士推进了急症室的手术间。 等他脱掉自己身上的防护服。 露出手臂上,那掌心那么大的伤口。 见多识广的护士和医生都暗暗吃了一惊。 他们不是没见过这么大的伤口。 相反这样的伤口在急诊室还真是相当常见。 他们没见过的是受了这么严重的伤。 还能面不改色的,坚持10个小时的救援。 这种对疼痛的忍耐力以及强大的意志。 简直让人有种匪夷所思的感觉。 他们见过太多太多哭爹喊娘,被送进来的。 但这些人身上的伤口,往往只有指甲大小。 护士们飞快地用消毒盐水和酒精稍擦拭着伤口。 等伤口表面的黑灰被洗干净,露出了伤口真正的模样。 那位戴着粉色眼镜的护士小姐姐,忍不住惊呼出声: “大哥,下次你可千万不要这样处理伤口了。” “这么大面积的伤口,下次得及早治疗。” “你用炭火直接灼烧伤口,虽然能进行止血,但也可能造成并发症。” “下次可千万别这样做了。” “明白,明白。” 李潇当然明白,在女人急眼的时候。 可不能和她讲道理。 于是,只能连连点头答应对方的要求。 手术非常简单。 锋利的手术刀割开,已被烫伤的皮肤。 对污染的身体组织进行清创,同时快速缝合。 不过半个小时,李潇右臂就被包上重重的纱布。 随后被推进了病房。 看到病房的门牌。 李潇有些诧异。 好家伙,又是26号? 这也太巧合了吧? 在dg市,自己住的也是26号病房。 在这里也住的是26号。 难道这就叫做冥冥中自有注定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