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这里的水很美,像你的眼睛。-《后妈带的女儿是我的头号书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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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中棠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接过了那根中华。

    方槐拿出打火机亲手为他点上。

    吕中棠吸了一口,软中华的烟草味比较恬淡绵软,没那么烧口。

    确实是好烟,但他抽不惯。

    “以后别买这么贵的烟了,浪费钱。”

    老人摆了摆手,还是觉得旱烟更适合自己。

    他知道这烟不便宜,100块钱一包。

    镇上有户人家的儿子发达了,婚宴上就发的这种烟。

    他收了一包,但一直没舍得抽,让老婆子去换了一百块钱,买了几斤猪肉用来做腊肉。

    隔壁家那小老头之前也拿着这种烟在他面前吹嘘,说他儿子有多么多么孝顺,过年来看他就带了中华。

    而你家闺女几年都不回来了,你都成空巢老人啦!

    瞧他那得意劲儿,今儿他也抽上中华了。

    不过如此嘛,还不如旱烟呢。

    其实那种劣质的烟草尝起来很烈很辣,特别烧嗓子,味道在嘴里要留很久,口感一点也不好。

    “爸,以后少抽旱烟吧,旱烟没滤嘴,对身体伤害大。方槐给您带的都是好烟呢。”

    吕依依说着,将手里拎着的酒和礼品放在了柜子上。

    “不用你们买东西过来,过年多来这边走动一下就好了。”

    吕中棠吸了两口中华,总觉得拧巴。

    看到孩子们过得好,他自然是开心的,但老人家总有些自己的倔强和尊严。

    方槐跟着蓝采薇一起进了厨房,和她一起准备饭菜。

    厨房里做饭的灶台都很老旧,是那种烧麦秆取火的土灶。

    每到晌午和黄昏,泛黑的烟囱里就升起袅袅炊烟。

    烟雾缭绕,熏得人眼睛直流泪。

    不过,用柴火烧出来的饭很香。

    “孩子们烤几个红薯。”

    蓝采薇说着,佝偻着腰从蛇皮袋子里摸出了几个红薯扔进了土灶里。

    一边煮饭,一边烤红薯。

    灶台里的柴火燃烧着,喷涌出青色的熏烟。

    老人眯着眼,眼角皱得厉害。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烟熏火燎的环境里做饭,那双眼睛好像就是因此变得混浊无光。

    “咳咳,你跟那丫头是怎样认识的?”

    她往灶台里添了一把柴火,冲方槐问道。

    “我们俩是高中同学,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方槐将备好的菜放置在蒸笼,笑着道。

    两人一边聊,一边在厨房里忙碌。

    方槐是个不怎么健谈的人,蓝采薇倒是有挺多话讲。

    无非就是类似于我家依依有时候脾气不太好,太强势了,性格很倔,希望你能多包容一下之类的话。

    方槐说没有,她很好,很温柔,而且善解人意。

    蓝采薇皱得厉害的脸上也浮现出笑容。

    临近饭点之前,红薯都已烤好。

    老人家这就拿着烧火钳从灶里将表皮烧得焦黑的红薯夹出,放在了篓子里,给孩子们送去。

    红薯很烫,外面焦黑的一层皮拨开之后,像南瓜一样橙红的红薯肉就冒了出来,升起出灼热的气息。

    乡下条件有限,老人家也只能做到这些。

    方知嬅和苏松屹都没有嫌弃,欣然接受了老人的好意。

    只是在吃烤红薯的时候,方知嬅的手指和嘴边都弄得乌漆麻黑的,闹了不少笑话。

    吕依依则特意打电话叫了人过来安装空调和暖气。

    “电磁炉和燃气之类的也要装。”

    闵玉婵一边打量屋里的设施,一边补充。

    吕中棠说不用那么麻烦,但吕依依却执意要装。

    “以后孩子们来这里过年,过夜的地方,条件不能这么差吧?”

    吕中棠听着,也觉得是这个理,所以就不反对了。

    餐桌上的菜也称得上丰盛,腌好的鸡肉、红烧腊鱼块、猪肉香肠、糯米丸子……

    都是南方一带比较常见的年菜。

    “孩子们,多吃点啊。”

    蓝采薇看着三个孩子,和蔼地笑着,往杯子里倒了姜丝可乐。

    冬天喝这个可以祛寒,但苏松屹不是很喜欢。

    因为可乐含糖量特别高,煮过之后,没有了“汽”,尝起来就格外地甜。

    但是老人家的心意,他不会拒绝就是了。

    “爸,霏霏今年回来吗?”

    吕依依问了问妹妹的近况。

    “没,她跟我们闹了点脾气。”

    吕中棠夹了一个糯米肉丸,一边吃一边点头,觉得这女婿做饭的手艺真不错。

    “你是厨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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