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比如文字早就被发明,只不过没有传播开来,另一些人也发明了文字,然后得到了反馈。 只不过第二种反馈远远比不上第一种就是了。 而且如果是研究者已经知道这个东西被人研究出来、研究过,还去研究的话。 反馈就是反馈于“学习”特质,而不会归类于“研究”特质了。 “嗯……对了,你那个演出是不是再去看看?”奥夫忽然想到了连他也很在意的表演。 “好。” 正好林可一下午的精神高度集中,虽然有了研究反馈的几秒钟舒坦,但是现在还是想放松放松。 离吃饭还有一会儿,正好去看看阿赞恩剧团的情况。 …… 阿赞恩剧团是林可组建的剧团,分为四个组。 第一个组是男频连续剧组,目前专攻《盘蛇戒指》这个话剧。 第二个组是短剧组,主要是一些简短而富有意义的故事之类的,比如《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等。 第三个组是歌唱组,顾名思义,主要是唱歌的,不过目前只有三个人留下来,一男两女。 接下来就是合唱组,全部是歌唱《阿赞恩的荣耀》的卫兵们。 这几个剧团前天的表现按照这个世界审美和娱乐性来看都还不错。 虽然林可看得没感觉,不过不妨碍其他人看得有滋有味。 奥夫和他,来到小树林,然后奥夫便回去了,他能接受林可,但是不代表能接受其他人。 社恐最讨厌这种无意义社交来着。 “约翰!背得怎么样了?” 林可看到那里念念有词的约翰,喊了一声。 约翰背台词背得入神,连林可和奥夫来了都没察觉。 听到林可叫,约翰回过神来。 “少爷!你来了!”约翰欣喜地跑过来,然后忽然脸一红。 林可看得一乐:“怎么了?我未来的大管家。” 约翰有点不好意思道:“少爷,我今天能不能试一试脱稿?并且不用魔法?” 约翰看起来虽然瘦瘦小小的,而且才六岁左右估计不超过七岁,但是主持效果出奇的好。 没办法,能拥有主持人气质的只有三个,一个是芙隆,一个是比利管家,一个就是约翰。 其他人都不太有那种气质。 而芙隆和比利管家要么是不应该、不适合,要么是忙不过来。 所以只能让约翰上了。 “你很喜欢当主持人吗?” 林可笑了笑,眼神中却很认真。 “嗯!” 约翰重重一点头,然后马上又摇头:“不,我还是喜欢做您的贴身仆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