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洪森。 沧平市地下皇帝。 手下养着数千个小弟,平时随便往哪个场子里一坐,就能享受华夏古朝时期,皇座上那位天子一般的待遇。 “那妞儿挺正。” 往酒吧二楼御用位置上一坐,洪森只需要冲楼下舞池中某个享受夜生活的女白领,说上这么一句话,马上就有十几个心腹窜出来,想方设法的帮他办事。 不管是拿刀子逼着、还是拍点能让女白领就范的小视频、亦或是干脆给下点吃了一次就想吃第二次的东西,总能有办法让她乖乖爬上洪森的床。 说起来,洪森和顾鸿在情感理念上倒是出奇的一致。 为了不给仇家拿住威胁自己的把柄,洪森把年迈的母亲,用枕头活活闷死,至于亲戚朋友,则完全当成了可有可无的牲畜。 至于女人。 呵。 与其常年对着一朵十分艳丽的鲜花,何不拥有一座争奇斗艳的绚烂花园? 手里捏着一朵花,就会想方设法的去呵护它,不让它枯萎,更不能让它折断。 但要是拥有一座花园呢? 谁会在意有没有小偷溜进花园,从边边角角处摘走其中一朵? 洪森没想过年纪大了会怎么样,他认为凭借自己在沧平市拥有的权势和名望,再不济,老了也能卷一大笔钱,到国外去逍遥快活。 不用再绞尽脑汁的和警察周旋,也不用担心某个晚上会遭到以前的仇家上门讨债。 “年轻时要是听老娘的话用功读书,怕是读八辈子书也享受不到今天拥有的一切吧?” 这是洪森总会在心底浮现的一个念头,他庆幸自己年轻时没被别人砍死,也庆幸自己选择了一条无比正确的人生捷径。 然而,当那名身后背着银色巨斧的雷硕大汉,冲进他的住所,手拿一摞资料,拍在他面前的那一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小觑了华夏的军警力量。 就像一个自以为天空只有井口大小的蛤蟆似的,以前总觉着自己头顶望见的就是天空的全部了。 孰不知他自以为的天空,只是整个天空大腿上的一根汗毛而已。 “被抓就是十死无生。”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