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又提条件-《七十年代之悍妻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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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征冷冷地说:“我就是太老实了,才相信你女儿会跟我好好过日子。现在说什么也没用,就问问你女儿,是跟我回去,把孩子留在娘家。还是我把大人孩子都接回去,你买自行车。”

    “你……”林巧儿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这两件事,不说李亦秋什么意思,她一件都不能答应。

    她虽然把女儿惯得无法无天,宠的没个样子。骨子里还是重男轻女的。

    自古以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嫁了别人就是别人的人。

    李亦秋这次在娘家坐月子也是迫不得已。为此,这一个月来,她非常烦躁。

    她已经20多年没照顾过小孩子了,这一个月伺候李亦秋坐月子,她真的累的是筋疲力尽!她巴不得他们赶紧走。

    至于自行车,那更不行了。为了给李亦秋置办陪嫁的东西,她已经倾其所有,这一个月花费也不少。

    现在她身上满打满算,也没几块钱。

    一辆自行车少说一百以上啊!

    如果是以前,她就算是砸锅卖铁,在两个儿子跟前卖惨,给两个媳妇儿找事儿,都会凑够这辆自行车的钱。

    可是现在,李亦秋已经嫁人了,陪嫁已经是迫不得已,现在再让她凑钱那是万万做不到的。

    她只能对李亦秋说:

    “小秋,你说你们要怎么样?反正家里是不能再留你了,家里有你大哥你二哥,你一个女儿怎么能留在娘家呢。”

    李亦秋的眼睛睁的老大:

    “妈,我可是你女儿。我哪里都不去,就留在家里。”

    她深陷在眼窝里的眼睛,带着无尽的恐惧。

    林巧儿一点儿也没有平时的娇惯:“你说的这叫什么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都已经嫁人了,怎么能留在娘家呢。”

    林巧儿坚决不想让李亦秋留在家里

    除了刚才说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她真的害怕了这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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