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吴清:“是这样的,您创作的古风歌曲《牵丝戏》,在我看来质量非常的高,是近几年来古风歌曲中的佼佼者,此次前来主要是有两件事。 第一件呢就是我们琳琅古风工作室想要翻唱您的古风歌曲《牵丝戏》用于商业用途,第二件事情就是想邀请你常驻我们琳琅古风工作室,负责为我们工作室成员写歌。” 林辰回复道:“《牵丝戏》翻唱是可以的,但是用作商业用途需要签约翻唱协议,至于邀请我常驻你们琳琅古风工作室,这个就没有必要了,我目前并不想加入任何工作室,并且我自己也有娱乐工作室。” 吴清:“林辰先生,真的不考虑一下吗?我们给到您的待遇会比同行的高百分之20%,如果您还不满意,还是可以商量的。” 林辰:“这个恕我不能答应哈,其实我写歌唱歌只是附带的,我真正的主业是写网络小说哈,如果你真的有写歌这方面的需求的话,可以向我邀歌。 但是版权不能给你们,你们只能拥有使用权。另外我要歌曲销售总利润的百分之五的金额。你可以考虑一下我的提议。” 吴清:“那我们先签翻唱协议吧,另一件事我还需要回去好好考虑。” 林辰:“可以,翻唱协议,网云音乐提供了一份电子合同,我会发到你胖鹅号,等下你记得查收就好。” 吴清:“好的。” 三分钟后,林辰将翻唱电子合同发到了吴清胖鹅号中。 林辰:“翻唱电子合同已经给你发过去了,你签约后这份协议就开始生效了。” 吴清:“那我就不打扰您了,我得回去好好商量商量,回聊。” 林辰关掉与吴清的聊天, 此时突然间林辰的手机响了起来,林辰打开一看,原来是风云中文网总裁李云华发来的消息。 李云华:“夜神在不?有要事找您。” 林辰回复道:“李总,有什么事吗?” 李云华:“是这样的,您的《神墓》实体书的销售金额出来了,您截止目前应得的收入扣去税后为一百五十万龙元。金额已经打入您的银行账户中,请注意查收。” 李云华:“接着,夜神,我还要跟您说件事情,腾飞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腾飞游戏近日向我透露,说想收购《神墓》的游戏改编权,用于制作一款以《神墓》为背景的3d角色扮演网游。不知道夜神您的意思是怎样呢?” 林辰:“《神墓》游戏改编权可以出售给腾飞游戏,但是我也有几点要求,第一:我要全程参与游戏的改编和玩法的设计,第二:我要持有《神墓》改编的网游百分之二的股份。” 李云华:“好的,夜神。我会把您的意思反馈给腾飞游戏那边的,据说腾飞游戏这次想收购您的《神墓》改编成网游,是为了对抗千度集团旗下子公司的千度游戏刚刚在龙国游戏市场上宣布, 正式进入研发阶段的大型3d角色扮演类型网游《魔城》,这两大公司算是针尖对麦芒,纷纷布局3d大型角色扮演类网游,各不相让。”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