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草原民族就应该能歌善舞-《回到明末搞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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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那个小聚落,只见一具具尸体横陈,有青壮被杀死,还有牛羊,都砍杀击毙了。

    “这支明军,竟然凶残若斯!所过之处,连羊都不放过!”

    他们带不走的牛羊竟然也不放过,全都杀死了。

    这简直太恐怖了。

    “快!去向主子汇报!”

    额尔登额打马回去汇报。

    ……

    “必须要拦下这支明军!如果让他们先一步到了盛京,咱们就是灭族之祸啊!”

    豪格看着满地的尸体,闻着空气中血腥味和帐篷烧焦混合在一起的味道,身体微微有些发抖。

    这支明军,跟他们以前交手过的任何明军都完全不同。

    他们不光是战斗力强大,而且,完全没有节操。

    以前的明军,都会被大国风范,儒家的道德所束缚,哪怕打败了他们,最起码明面上不会杀光他们。

    更加不会做这种故意杀光牛羊,点燃帐篷,连铁锅都给打破的事情……

    这完全是让人亡族灭种啊!

    在草原上,失去了这些生产资料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根本。

    “大人,该死的明人杀了我们的儿子,抢了我们的牛羊,烧了我们的帐篷,连我们的铁锅陶器都被砸烂了,我们会饿死在草原上啊!我们愿意投靠大人,请大人收留我们!”

    那个老人带头,一群人跪在豪格面前。

    豪格皱了皱眉头。

    如果换做以前的话,有牧民投靠他们,他们会非常高兴。

    但现在,他们是八旗大军中选出的两万精骑,轻装简行,要赶在明军之前赶回盛京,或者在半路想办法设伏,截杀这支明军。

    带着这些牧民的话,显然不行,会拖慢他们的行程。

    更何况,他们钱粮不足。

    “我们要追赶明军,跟明军作战,收留不了你们。”

    豪格摆摆手,把这些人赶走。

    他眼中杀意一闪。

    不过,他们现在跟蒙古人是盟友。

    父汗皇太极对这层关系非常重视,为此,甚至不惜联姻。

    豪格如果乱杀这些牧民的话,恐怕会引起蒙古人的不满。

    稍作犹豫,豪格收敛了心里的杀意,不敢多做耽搁,快马加鞭,朝着东方而去。

    “爷爷,我爸爸呢?咱们的帐篷都被烧掉了,牛羊都被杀掉了,咱们该去哪里?”

    一个小男孩儿牵着那个老牧民的衣角,泫然欲泣的样子。

    老牧民伸手摸了摸小男孩儿的脑袋,安慰道:

    “你爸爸他……去了很远的地方。接下来,我们要靠自己了。”

    老牧民把族中几个有威望的人聚在一起,商量着去处。

    商量了一晚上,最后才决定下来。

    他们要去北边,跟其他部落去抢牛羊,抢草地。

    哪怕成功几率不高,也只能拼命一搏。

    如果他们不去拼,不去抢,没有任何生产资料,他们都会被饿死。

    “走吧,孩子。你长大了,要像你父亲一样勇敢。看看你胸前的这个吊坠儿,这是你父亲去明人的土地上,杀了他们的男人,抢回来的。我们部族虽然暂时落难,但只要有一个男儿在,将来就能像草原上的羊群一样,再次繁殖起来!”

    老牧民抓着小男孩儿的肩膀,鼓励他。

    “嗯!我将来长大了,要像父亲一样,做一个强壮的勇士,我也要去明人的土地杀他们的男人,抢他们的财富!”

    小男孩儿握着胸前的吊坠儿。

    这个吊坠儿是一件银包玉,非常精美。

    父亲当时带回来交给他的时候,还带着血迹。

    父亲说,他是杀了一个汉人妇女,从对方的尸体上摘下的这件吊坠儿。

    草原上的汉子,就要擅长骑射,长大了要去汉人的土地上打草谷。

    当然,现在他们首先要活下去。

    汉人的土地,有长城阻挡。没有大汗带着他们去,他们是打不进去的。

    这都是爷爷说的。

    现在他们要北上,去跟其他游牧部落争夺草原和牛羊。

    小男孩儿手里紧紧握着一柄小弯刀。

    ……

    “这蓝天白云的,多漂亮。这美丽的大草原,不应该有刀枪血腥,牧民就应该热情好客,能歌善舞才对,不应该有擅长骑射这种错误的思想。”

    赵诚在行军中,还不忘向手下灌输着各种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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