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袁媛去给他们倒水,许晓冬用手指试探地抹了下桌子,本能般地想看看这常年不营业的店到底脏成什么样子了,却被雷初夏一把打掉了手。 店虽然停业一年了,但袁媛每天都会来打扫,所以到处都很干净。 袁媛把水杯递给二人,“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她问的是雷初夏失踪又失忆的事,许晓冬突然开口否认:“不是。” 袁媛和雷初夏都一头雾水,“不是什么?” “男朋友。”许晓冬说。 雷初夏反应过来,立马点头,“对对对,袁媛,许晓冬他不是我男朋友,只是普通的……” 想想也不对,又自我纠正:“也不是普通朋友,是我……记忆里第一个认识的人。” 这么表达,应该够准确了吧? 许晓冬听见她如此别致的描述,很受用,喝水的嘴角不经意地上扬起小小的弧度。袁媛却听傻了,“十年里你只认识他一个人?他把你关起来了?” 好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么说也是对的,不过,为了不让袁媛乱想,雷初夏解释了一通,试图告诉袁媛,她的记忆是从遇见许晓冬开始的,直到不久前才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知道了爸妈。至于别的记忆,许晓冬还在帮她继续找。 袁媛似懂非懂,问许晓冬:“那你们是怎么相遇的?” 雷初夏失忆了,许晓冬没有啊,那他总能说出个所以然来吧。 “路边捡的。”许晓冬干脆利落地说出了事实。 雷初夏马上反驳:“我是流浪猫吗?你捡我?” “猫可没你这么麻烦。前段时间,她突然撞进我的怀……”还没说完,许晓冬就意识到表述有点儿暧昧,赶紧改口,“家门口,一副弱小无助又可怜什么都不知道不管可能就会饿死的样子,我就顺手捡回家了。” 雷初夏纠正道:“除了弱小无助又可怜之外,其他就是这样。” 十年了,雷初夏依旧是当年的样子,但袁媛却有着天壤之别。十年前的她胖脸圆圆,浑身都透着一股子可爱劲儿。如今的袁媛尖下巴小鼻梁,又瘦又漂亮。 诚如袁媛所说,雷初夏和她是最好的朋友,她们从小学开始就认识了,一起上中学、大学,作为彼此最重要的朋友,雷初夏陪着她经历了恋爱、失恋。所以,她开的店名叫——立夏食光。 小店的灯箱坏了,电力不稳,别的机器也很难运作,要维修的话,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袁媛把钱都攒来交房租了,实在没什么闲钱维修。这对雷初夏来说,这是小事一桩,她把手一放过去,灯箱就亮了,把袁媛高兴坏了。 袁媛保证,有她在,一定会想办法让雷初夏想起过去,想起那些美好的小时光。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