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8 典型的法盲-《那年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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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什么哥,我不是你大哥!”梁进仓一副怒不可遏的模样:

    “放了假不老老实实回家,这十多天你干嘛去了?

    好容易回到县城了,你又搞这一出。

    听说梁大侠下手挺狠啊,三下两下就把人给打死了。”

    “什么,死了?”三仓大吃一惊,“不可能啊,我就是朝他腿上、屁股上、胳膊什么的打的,没打要害,怎么可能死了呢?”

    “不打要害就死不了人啊?”大哥吼道:

    “照大腿上扎一刀都能失血过多死人,你拿根大铁棍子一通乱砸会不死人?

    用冯局长的话说,你这是准备把人打成肉泥吗?”

    三仓挠挠后脑勺:“我总感觉他死不了!”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只要不打要害死不了人,就可以随便乱砸,然后砸成残废也不管了?”

    “他残废活该。”想起对方那个领头的多么可恶,三仓情不自禁瞪圆了本来就大的眼睛:

    “那伙人分明是hei社会,我们什么事不知道的他们上来就打。

    把部队里那个司机的脑袋都打破了。

    另外那个当兵的和我的后背也挨了好几下,到现在还很疼呐。

    我们奋起反击,那是正当防卫。”

    大哥伸出手指点着弟弟,看样子气得手都哆嗦:

    “法盲啊,典型的法盲!

    你这还是大学生,你的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知道什么叫正当防卫吗?

    你到底知不知道正当防卫的几个要件?

    咹?你说,知道不知道?”

    “知道啊,”一看大哥如此暴怒,三仓吓坏了,低下头嘟囔道,“他们上来就打,我们奋起还击,这不就是典型的正当防卫嘛。”

    “你——”大哥这回真生气了,差点忍不住动手打他。

    看来这小子真的不是很清楚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

    “我现在给你扫扫盲。”大哥吼道:

    “对方的行为对你的人身安全造成了威胁,而且进行了不法侵害。

    这一点他们是符合了。

    但是,正当防卫的要件还包括,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也就是说,必须是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开始,或者已实施完毕,或者实施者确已自动停止。

    对方都已经跑了,而且已经跑出很远,明显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

    你还追上去把人打成重伤,这算正当防卫吗?

    还有,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而你呢,你都准备用铁棍制作人肉馅子了,你说这损害多大吧?”

    “这么说,我们不算正当防卫了?”听大哥这么一说,三仓这才知道害怕起来。

    如果自己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而致人严重伤残,那岂不是要负刑事责任?

    “大哥,我会不会被判刑?”

    “会不会被判刑,你自己琢磨吧。”大哥黑着脸,“你先跟我说说,轮胎是怎么回事?你好好上着学,上哪弄的轮胎?”

    【作者题外话】:抱歉各位大佬,今晚就这些了,明天早更,见谅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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