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好东西-《我身后是整个人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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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你的那群朋友好像遇见麻烦了。”
女娲的声音在临城的耳边响起。
“麻烦?”临城皱起眉头。
“他们遇见了一群流民,并且身后还跟随着两只阿波菲斯。”女娲道。
临城沉默了下来,思考片刻道,“目前以太粒子的产能有限,制造游戏头盔,转职炼金术士, 还有今后的万能制造机都需要以太粒子。
所以目前而言我们的劳动力十分紧缺,人口对于我们今后的计划至关重要,但是,两只阿波菲斯,可不好对付....”
“他们的反应是什么?”
“他们觉得那是一些唯一性质的隐藏任务,并且此刻已经骑着马准备与阿波菲斯战斗了。”女娲道。
临城点了点头, “倒也不意外。”
“需要我派人去支援他们吗?”女娲道。
“距离不近,等人到了, 估计也凉的差不多了,阿波菲斯跟他们总得凉一方。”临城说,“不过,他们也应该会保证那群人活下来,派些人去接应这些流民吧。
看看是哪里来的,是拾荒者就派去挖矿,相对老实的,就以工代赈让他们参加基建。”
“是!”
.....
鹿类虽然相比马类要更加难以驯服,但有着马类所远没有的优越弹跳力,在这种碎石遍布,亦或者地形比较复杂的山涧内移动会更加灵活。
不过,现代的鹿大多都太轻了,人只要坐上去就会被压垮,根本不适合骑乘,而体型比较大型的像麋鹿之类的脊骨不适合骑,太脆。
但这种大角鹿无论是体型还是脊骨曲线都无比适合骑乘。
但是鹿跟马是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存在,呼伦最近一直在研究如何驯鹿, 如何让它们变的更加服从, 适了各种方法,始终不见成效。
而且,还有一种问题,那就是鹿类的奔跑方法与马有些差异,需要更加精湛的骑乘术。
呼伦还是第一次见到被驯服的大角鹿。
这种阿波菲斯的移动速度其实说不上快,它们的各项机能都很优秀,可大型的体型注定了它们的移动速度不会太快。
临城通过女娲系统计算的最高时速大概在五十五千米每小时左右,而无论是马还是鹿都能跑的过它。
不过,在耐力上,还是阿波菲斯更盛一筹点。
所以,图安骑着的大角鹿很快就拉开了一段距离,不过却没有跑远,它要将这些阿波菲斯引导的远离他的族人。
虽然手上拿着弓箭,但他却没有选择攻击阿波菲斯的意思。
他骑着大角鹿在阿波菲斯的前方十多米的地方奔跑,对着它大声喊道。
“毁灭之神,阿波菲斯啊!我们从未想过冒犯你们!我们舍弃了自己的家园向东迁移,将那片土地让给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对我们赶尽杀绝!?”
阿波菲斯那双被血丝隐藏住的黑色瞳孔轻微转动了一下,注视着年轻人, 随后, 缓缓的裂开了嘴角, 露出那一对酷似人类的牙齿,即使间隔十多米,那浓烈的腥臭味几乎扑面而来。
它没有动嘴巴,但是那阴冷如冻土刺骨寒风的声音却从图安的心底响起,令他如坠冰窟。
“人类....必须死.....东方....威胁,必须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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