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 选择-《洪荒之大哥成盒后认亲伏羲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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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是历史的大势。

    而在昊天和瑶池的眼中,这些和人族格格不入的回归氏族,便是如同夜空下的星星一般引人注目。

    最终,整理出来,便是有十多家氏族,皆有巫族血脉。

    至于是纯血人族的,瑶池王母没动,昊天也没在意,这些氏族不会动心的。

    “这其中,有共工氏族最为强大。”

    瑶池王母这样道,共工氏族,是人族近些年来回归的最强大之部落,传闻当年和祖巫共工所执掌的巫族部落关系莫逆。

    随即两个氏族通婚,甚至在玄鸟神官的暗中探查之下,该氏族内部有传说,这一氏族的人祖娶的是共工祖巫那一系的嫡女。

    共工氏族都是自称有祖巫共工血脉,故此十分自傲。

    根据玄鸟神官的看法,这样的传说应该是真的,毕竟在她的观察之下,即使这更迭了无数代,他们体内还是有可观的巫族血脉。

    这一氏族有一个一命搏命的招式,名为巫族真身。

    可以燃烧体内的巫族血脉,身躯变得巨大化,以迸发绝无仅有的神力。

    但随后也会因为力竭而亡。

    “陛下,就是这共工氏族了,“瑶池王母看向沉思之中的昊天,“这一氏族强大异常,比那什么蚩尤氏族都要强大得多,若是可以说动,成功率可是大大提升。”

    “而且……”

    瑶池王母压低了声音,“我听闻,十二祖巫除却那位已经成圣的,其他人都是成为了地府冥尊,共工也在其中。”

    “若是这一氏族的首领成为我们的人,地府的态度……”

    瑶池王母打得小算盘很好,连计划也是很好,让得昊天都是笑了笑。“说得十分有理但我选穷桑氏族。”

    这样的选择让得瑶池王母都是微微愣神,她看向玉简,穷桑氏族也是在玉简的介绍之中,虽然不是巫人部落,但也有些特殊。

    这一族迁徙的时候,是穿过巫族的地盘的。

    后来大羿射杀九只金乌,有金乌血洒下,竟是融合在这一族的身上,故此他们有了金乌的一些特性。

    比如其血金黄,酷爱太阳,当沐浴阳光的时候,则是会有力量的加持。

    以致于最开始的时候,他们被错认为是妖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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