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借着谈生意的机会,只要她能和叶朝歌单独相处,那她就有数十种方法置叶朝歌于死地,还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要知道花魁会培养出的刺客,个个都是精英! 可她很倒霉,竟然还没接近叶朝歌就被人识破了。 而且罗丝也判断出识破她的这个男人,不简单。 所以在转头离开的瞬间,她藏在怀里的手,倏地动了,一把掏出了手枪,拉开保险、对准沈欢、扣下扳机,一气呵成。 杀人灭口。 既然沈欢知道了她的行踪,那他只能死! 但可惜她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沈欢。子弹的确打出去了,钻出消音枪膛时,发出噗的一声脆响。 可子弹却没有打中沈欢,而是狠狠打烂了后面的窗户。 沈欢呢? 他去哪了? 罗丝心中蓦地一惊时,听到了左侧响起的呼呼风声。 她忙调转枪口,却已经来不及了,沈欢的左手已经掐住了她的咽喉,右手按着她的手腕,更是狠狠一拧。 就跟老鹰抓小鸡似的,沈欢三下五除二就把她的手机踢到了远处,又把她按在了地上。 “呃啊!” 吃痛下,罗丝忍不住痛叫,沈欢却一把箍紧了她的咽喉,不让她出声。 接着,沈欢更是粗暴的拽掉她围在脖子上的丝巾,又一把扯了她的上衣。 这下,罗丝惊恐坏了:难道对方在解决我之前,还想先劫个色? 罗丝身材相当棒,皮肤也很紧致,绝对是美人胚子——如果不是她因为吸食离欢粉过多,最近又因为没货,而全身出现了浮肿现象,他非得在几个姑娘面前露一手。 但现在,他只想问出几个关键的问题,看着罗丝身上的红斑,笑的很阴森:“告诉我,你和巨蝰组织是什么关系?!” 巨蝰? 罗丝咬牙:“我和巨蝰组织可没关系,小子,我劝你不要轻易动我,不然你也会染上我的皮肤病的!知道了就赶紧放手!” 她的龙国语突然流畅了。 沈欢耸了耸鼻尖,笑呵呵的说:“皮肤病,你是说亚巴顿病毒?看来你身体出现这种状况,果然是因为那种东西!” “什么亚巴顿病毒,我不知道,我只是皮肤癣而已!” 罗丝眼睛有些发红,咬牙冷喝:“松开我!” “好啊。”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