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酒,是好东西。 尤其是在一个人失落痛苦的时候,它能让意志快速消沉,忘却烦恼。 不过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紧凑,城市中能大胆喝酒之所,除了自己的家,也就只有一地方了:酒吧。 沈欢一整个下午,都泡在酒吧里,和某皮裤美女聊得很开心。 尤其是他大手大脚的花钱,请人家姑娘和最好的酒后,俩人更是在沙发上互诉衷肠良久,就差把彼此说成知己了。 不过眼看气氛烘托到了,沈某人水到渠成的把魔爪顺着对方小腰往下摸去时,人家却给了他一个白眼,起身走来。 末了还很可怜巴巴的说:对不起哦哥哥,人家今天大姨妈来了,陪不了你。 呸,凭借沈某人的手力,还能摸不出这货皮裤里根本没有塞垫纸? 人家皮裤美女,摆明了是要白嫖他的酒水喝。 要是放在中午,沈欢肯定吃不下这口气,软磨硬泡的也得把丫留下,占了便宜再说。 可这时天色已晚,酒吧人流又多,那姑娘明显也是惯犯,三窜两窜还真窜进人海中不见了。 沈欢要找她不难,但势必会找来别人的白眼。 他可不想做小丑,反正大几千块的酒钱,他也没那么在乎,给了就给了。 又一口酒下肚,沈欢点上了一根香烟。 此时,天色已黑,白天安安静静的酒吧已经摇身一变成了高亢激昂的迪厅,摇滚乐舞曲动次打次的响着,调动着每个客人的血液。 很激情,却也很吵。 吐出口烟雾,沈欢看着一桌子的空酒瓶,正想出去吃个饭呢,一个窈窕的身影却走了过来。 绚丽的灯光闪烁,沈欢能看清这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鼻梁高挺,眼眶很深,有着不同于东洲人的姿色。 这位美女穿着很“日系”,百褶裙的下摆提的很高,白晃晃的大长腿吸人眼球,就像不嫌冷似的。 上半身穿着好似小了一号的衬衣,虽然紧巴巴的,但却更能凸显出她身材的“雄伟”。 一路走来,就有不知道多少双男人的眼睛,盯在她身上。 可她却一个没睬,而是停在了沈欢这一桌。 沈欢有些错愕的看向她时,这位美女也款款坐在了他对面,微微倾斜身子,言语娇俏:“帅哥,可以坐在你这儿吗?” 顿时,沈欢好像听到了周围男人们传出的心声:这么好的妞,怎么没落在爷这一桌呢? “周围也有座。” 沈欢上下扫了她一遍后,就没有继续看下去的想法了:“相信其他座位上的男人,很乐意给你让座。” 这妞是漂亮,但还比不上家里那位恶婆娘。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