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蒋蕴从监狱方了解到孟虎打人事件的经过,心里思忖:这个算正当防卫吗?前面的过程当然能算,还是见义勇为,因为牢头狱霸在侵害同室犯人,孟虎喊叫阻止;事平之后睡眠中被牢头狱霸等人捆住手脚侵犯,反抗解脱,侵犯他的人已经被打到墙角,他又冲上去打,打断其三根肋骨。 问题就在这里。孟虎再上去打断其肋骨时,是否认定对他的侵犯已经停止,对他已经没有威胁,他是过度防卫、防卫过当? 蒋蕴认为不是防卫过当。牢头狱霸的行为是犯罪,虽然男对男不能构成强奸,但可构成猥亵、污辱罪。被孟虎制止时,牢头狱霸可能既遂也可能未遂,至于后来报复孟虎,反被孟虎打到地上,但此时并不意味着侵害人失去再侵犯的能力,何况他们有三人,所以孟虎上去挥拳如武松打虎,打断其肋骨,属于必要的防卫手段之内。 要是算他防卫过当,又冤了,不但不能减刑,还要加刑。当然,程序上还要公安调查、检察院同意公诉、法院定罪。 心里惦记这个事,第二天蒋蕴又与监狱联系问情况。结果如她所判断。狱警说,调查清楚了,孟虎是见义勇为,正在考虑给他立功。 蒋蕴自然很高兴。又问孟虎的减刑怎么样了? 狱警说,程序立即启动,走快速通道,争取三天就到法院。 减刑是要中级人民法院核准的,监狱能做的就是加紧做材料,提出减刑建议书,立即送法院。 蒋蕴想如果见义勇为成立,那减刑就肯定可以的了。 舒莉不知儿子的这些事。她想有两个多月没去探监了,这个探监日,她来了。 她总是带点蛋白质含量高的包装食物给儿子,儿子在狱中练身体的。现在知道他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一样待他。 对了,他知道自己不是他们生的了吧?严格说是知道自己不是母亲生的了吗,不是父亲生的早已经知道。 这次探监,发现儿子脸上有掩藏不住的喜悦。好像进来10年来,没见到他这么舒坦过。 怎么,他知道自己的身世了,开心了?知道自己父母在国外,是有钱人? 她问儿子:“你看上去开心,知道自己不是我们生的了吗?” 孟虎说:“知道,警察来通知的。” “你知道你亲生爸妈吗?” “警察说是在国外,联系不上。” “你一定高兴,在国外就是有钱。” “有钱?我没这么想。有钱最好,会给我吗?” “不管给不给,先要找到,警察还在找呢!” 孟虎说我不是为这个事高兴。 舒莉问有什么高兴事? 孟虎说:“我还有几天就要出来了?” “出来?释放你了?” “是的。” “不是还有一年多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