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景歌:我要唱-《闪婚试爱,家有天价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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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的话里透着无奈与悲凉,但她语气并不低,抬着下颌,高傲又倔强的看着温晓。

    温晓微低了下头,依稀可见女生微长的双袖下卷着的,是她紧握的一双拳。

    那拳握得极紧极紧,似在宣泄着某股情绪。

    女生的眼底,更是隐藏着某股愤色。

    景歌是愤的、恨的、怨的!

    司蕖抢了她的光环,还聘黑社会去给她家里时不时的找麻烦。当年,如果不是那些黑社会来她妈妈的面店惹事,让妈妈大半年没法继续开面店不说,一开起来还因为那黑社会事件影响了生意,她们家,也不会穷到现在这个地步。

    但,恨,恼,她又能怎样呢?

    温晓看着她,心底清楚她内心的澎湃汹涌。刚那说她的话,其实也只是她试试景歌性子的罢了。她想知道,这个女生是习惯了被人欺负没有了尖锐,还是说,只是将她身上的刺儿隐忍了罢了。

    现在看来,试出的结果是后者。

    景歌,不是没有刺,是没有支持她将刺儿刺出来的平台。

    有刺,不愿意继续受欺,那么……她便必然有野心!进入歌坛的野心!

    “景歌,我问你,你想进歌坛吗?想进娱乐圈吗?想成为一名人气歌手吗?”温晓终于问出了主题。

    一开始不跟景歌说,是因为怕她觉得自己说空话了。但现在,景歌对自己的底子,应该有了一个比较浅的估量了。

    景歌猛一震,瞪大了眼来看着温晓。

    “如果你想,我可以捧你。”温晓答:“我爸爸开娱乐公司的。我可以试着捧红你,但前提是,你得签我爸爸的公司。”

    温晓和景歌的关系哪怕不错,但她也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去做好事帮她伸冤之类的。她要做,自然是有她的目的的。

    至于目的?显然而然的,温晓看中了景歌的才华。这妮子,如果能签新球,没准儿新球能够捧出来一个歌坛天后来。这对于新球来说,绝对是大有利可图的。

    “晓……晓晓……”景歌只觉得头上被丢来了一颗重磅炸弹,她心情顿时澎湃得几乎无法形容,哪怕在温晓面前说话都有些结巴以及语无伦次了,“歌……歌手……歌……歌手……”

    她将“歌手”两个字重重复复的念了好几遍,却也没有问出来一句完整的话。

    只这么念着,好半晌后,思绪才终于被顺清楚了一些,脑子里也恢复了清明,看着温晓,恍惚的神色渐渐变得平静而认真,“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带我来,要给我买这么贵的衣服了。晓晓,你想我签你爸爸的娱乐公司,所以,你想捧我?”

    “是!”

    “所以,你能帮我将当初司蕖抄袭的事件曝出来吗?”景歌问。

    她果然不是个任人欺负的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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