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李十二-《神国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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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侠,这是……?”林谟眨巴眨巴眼,道。

    “给点报酬喽,”少侠挠了挠自己的后背,仿佛被那柄玄色重剑搁得生疼,他慢条斯理地说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不是常识吗。”

    林谟苦笑不得,但确实没法对眼前的少年剑侠生出什么恶感,反而对对方的豪爽直率很是满意,他盘出几文钱扔给了少侠,后者接过一看,眉头略微一挑,旋即走进附近的酒楼买来两壶烈酒,一壶扔给林谟,一壶则旁若无人地猛灌了下去,再看向林谟则多了几分好感和善意。

    林谟随和地笑笑,也是对着那比他脑袋都大的酒壶一饮而尽,这是唐朝行走江湖一个很隐晦的暗语,萍水相逢的路人在帮忙后如果被赠予两人份的酒钱,对方看你顺眼时便会买来两壶烈酒,二人相对喝下,也就算结了一份情谊,林谟跟着白芷行走江湖时也道听途说了不少,这等江湖密语自然激起了这年轻气盛少侠的好感,少侠满意地看着林谟面不改色地喝下一大壶烈酒,大笑三声便上马飞驰而去,只留下一句话在阵阵尘土飞扬中来回飘荡。

    “小子,我欣赏你!待日后我成为大侠时再与你相会!”

    “记住,我叫李十二,字太白!”

    ……

    嗯???!

    直到林谟裹着层层的黑袍,架着那匹瘦弱的老红马离开长安的大门,他都没有从恍惚中清醒过来。

    历史上记载的李白并不是纯粹的中原人,他是胡汉的混血,可这也间接证明了林谟的猜想,方才那少年侠客……也就是刚刚及冠的李白,一身修为竟然那般的浑厚,而且身上透露的气息竟然糅合了两种祖源灵力,也就是说他体内的周天将十二种神级周天的两种完美的融合了起来,这种资质堪称绝世,无论放在哪一个时代都可以大放异彩,而他的修为也不可谓不惊人,年方二十竟已经达到了准次仙阶段,整个唐朝第三梯队的第一人雷修阳也还差一步才能达到,李白的天赋确实可怕。

    “前世也只听说过他文才出众,不曾想他的灵修天赋也是如此可怖啊~”林谟斜躺在马背上,嘴中叼了根芦苇,悠悠然道,他胯下的红鬃马瘦骨嶙峋的,走一步颠三步,口中喷吐的白气凝结成颗颗水珠,顺着它长长的眉毛一滴一滴地往下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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