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却是再也说不了话了。 刘大炮拍了拍孟义的肩膀,道:“你和这孟忠这么大的仇恨,这孟忠又是你抓住的,按江湖上的规矩,此人我应该交给你处理,要杀要剐悉听你便,但是孩子,你还是个干净的人,犯法的事情,我不想让你来做。” “你砍伤他脚的这个事儿,我认为见义勇为是比较妥当的,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接下来你再杀他、或是伤他的话,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就触犯法律了,你懂么?” 孟义闻言,很是一愣,虽不甘心,却也知道刘大炮说这话是为了自己好,点了点头道:“我愿意将他交给朝廷处理,我相信,衙门一定会还我一个公道。” 刘大炮闻言,笑着摇了摇头道:“孩子啊,你还是没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犯法的事情不能做,如果法无禁止,那自然就是可为的了。” 孟义闻言又一愣,有点迷茫。 刘大炮见他不懂,索性摊开了说道:“我大周朝的律法之中,故意伤害罪只有轻伤、重伤、伤残、和致人死亡四项,而轻伤害的认定标准,是比较魔幻的,比如你踢断他几根肋骨,是不构成轻伤的,在互殴这个领域,法律原则上和你用指甲盖抓破他的脸是一样的。” “而轻伤一下,是没有刑事责任的,懂么,事实上衙门中为刑讯逼供而设计的绝大多数刑罚,都是不构成轻伤罪的,我再说直白一点,你把他带回去酷刑折磨的话,只要不构成轻伤,就是不犯法的。” “当然,要注意时间,超过两天两夜的话,你就构成非法拘禁了,两天之后,我管你要人,他必须是活着,且不构成轻伤害标准的,懂么?” 孟义闻言,这才恍然大悟,却是忍不住问道:“我大周,这有这样的法律?” “有啊,酷刑折磨是不犯法的,武侯都不会立案,这和我们贪赃枉法都没有关系,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整个扬州城,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法条。” “为什么……为什么会有这么离谱的法律?” “我特么怎么知道,可能是立法的大人们脑子进水了吧。” 当然,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封建时代的事儿的。 这是大周王朝的律法。 大家不要胡乱联想。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