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因为,她喜欢的男孩,就天就要来滨海大学读书,而且,和她一个班! ‘晕死,小龙一早发微信给我,说今天过来上课,让我给他占个位子…还非要坐我旁边…他怎么还不来啊?都快上课了!’ 宋雨茹蹙了蹙眉,忍不住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这个时候,从教室外面,走进来一名男生。 倒不是黄小龙。 他穿着一身范思哲,手腕上戴着一块浪琴表,肩上挎着个迪奥的包,身上散发出来淡淡的香奈儿魅力男士香水味。 这人长相也算是比较俊朗,剑眉星目。 他一进来,教室里的很多女生,眼睛里面都直冒金星,一脸的花痴样。 曹欢! 如果说,宋雨茹是一朵校花,那曹欢就绝对是一根校草了。 他长得不但帅气,而且多才多艺,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前锋,还能弹一手吉他,甚至会作曲… 但这一切并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曹欢的家里很有钱。 他家里是开狗场的。 也是滨海最大的一个狗场。 饲养着大量的名犬,甚至还有价值上百万元的赛犬,斗犬。 曹家的狗场,每年都会向警队输送警犬,还会贩卖不少犬种到全国各地。 在滨海大学,有一句玩笑话是这样讲的——“你以为你很有钱吗?恐怕,你家里所有的的钱加起来,连带你自己,都不如曹欢家里的一条狗值钱。” 这句话虽然很有些侮辱人,可却非常的现实… 是啊,曹欢家的狗场里,好的猎犬,价值几百万,一个人,恐怕打碎骨头熬成油,也值不了那么多钱。 曹欢很喜欢这种说法。 曹欢进了教室,目光便是如同蚂蝗一样盯住了宋雨茹,然后,直接就朝宋雨茹走了过去! ………………………………………………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