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无数个李尘?-《长安有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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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面面相觑,“这是,换了一个魂魄?!”

    ······

    ······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李尘魂魄仍旧无法归入躯壳,但人们渐渐发现了他躯壳的‘不正常’。

    “按照现在的了解,你的躯壳掌控权是不断切换的,就在那些残魂的意识之间,平均每一道魂魄接管身体的时间为六个时辰,也就是半天的时间。

    目前来看,接管身体以后他们的状态还算平和,至少没有任何人产生过要毁掉这个躯壳的想法,而且,他们隐约知道兄长目前的困境,表示如果兄长能够送他们进入轮回,他们也不愿意在别人的躯壳里进行这种短暂的切换生活。”

    红雪接着道:“坏消息是,栖居在你体内的残魂实在太多,那个老东西活着的时间太久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你的躯壳里现在究竟有多少魂魄,这种接替需要维持多少时间,我们又能不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和她们每一个完成沟通。”

    众人沉默下来,不是因为事情的棘手,毕竟只要不是天生神灵占据了躯壳就是最好的结果,他们沉默的原因是,面对这种史无前例的境况,谁都没有办法。

    李尘的魂魄这时说道:“我也有一个好消息,如今我虽然魂魄离开躯体,可境界并没有完全跌落,目前是通天桥巅峰的境界,就连天道枷锁也消失了。

    就算,躯体真的无法拿回来,生活总要继续,你们瞧瞧世上多少家大业大的人因为一时疏忽而一贫如洗,最后一样东山再起,相比起来,我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红雪笑着道:“你能这么想当然是最好的事情,我们也知道你绝不是为了安慰我们,但我们身为你的亲朋,总该还是要做些努力。”

    李尘笑笑,一揖及地,“多谢各位了。”

    ······

    ······

    接下来几日,‘李尘’被封锁在众人联袂封锁的空间里。

    李尘的魂魄则被迫进入了一个吸收日月精华的神石中,经过几天的修行,好歹算是有个人样,也能够勉强修行。

    下雨天。

    ‘李尘’蹲在后山山头,以一片巨大的叶子作伞蹲在地上。

    而李尘本身的魂魄对这些曾经和自己共生的灵魂有很大好奇心,因此走过去,快要接近的时候想了想,也扯下一片巨大叶子作伞,这才蹲下来。

    毕竟想要和一个人有所共鸣,一定是从了解他的感受开始。

    就在雨里,两人不言不语的蹲了一个时辰。

    ‘李尘’终于开口说话了,他看向李尘:“请问一下……”

    李尘暗喜,这果然是极好的办法,“您说。”

    ‘李尘’问道:“你……也是香菇吗……?

    山上某个大殿响起笑声,“今天用躯壳的,是个神经病!”

    李尘呆了半晌,他继续问:‘蘑菇为什么要淋雨?’

    ‘李尘’瞧着他,“你是不是有病?我是雨辰宗的人,下雨的时候淋雨,就能吸收元力提升境界啊。”

    李尘来了兴趣,“请前辈教我,如何从雨中汲取元力。”

    ‘李尘’昂着脑袋,“看你还算不错,勉强教你一些皮毛吧。”

    接下来,两个人开始了教习和修习的时间。

    某处大殿,红雪的笑声至此停止,“这样也可以吗?”

    接下来几天,李尘就在躯壳的魂魄交迭里不断了解没一个人,虽说不是每一个都能有很好的运气有所收获,但李尘并不觉得这是荒废时间。

    直到某一日,一个魂魄刚刚接替身躯,就四处喊着,“给我话本,给我话本,我要看话本!”

    这是一个看话本猝死的普通书生,但李尘最后还是带他去往铁匠等人所在的大殿,其中典籍处处散落。

    猝死的书生‘李尘’一眼就瞧上当初红雪参悟的话本,而且因此手舞足蹈。

    ——话本:

    李诗诗不明白祝鸿卓这句话的意思,但是点了点头,“对,她每年至少会给燕文宫带来五十万的进项。”

    五十万,对谁来说都不是小数目。

    李诗诗见祝鸿卓低头不知在想些什么,以为他终于还是有些动心,正准备再说几句,祝鸿卓恰巧这时抬起了头,“我可以在少数人面前摘下墨镜,我也可以想办法为你留住这些重要的客人,但前提是,我不会‘出街’,不会‘坐台’,我可以卖笑,因为做服务行业本身就是卖笑的事,但卖笑之外的事,我不会去做。”

    祝鸿卓的提议似乎显得无理取闹,在燕文宫这样的地方,他居然提出来不会坐台和出街,其中的性质就像是挂着卖猪头肉的摊位却只有猪毛。

    李诗诗却似乎在很认真地在考虑祝鸿卓的建议,她晃了晃杯中剩余不多的白兰地,整整三圈,“好!不过,我想知道你怎么去勾引张琪。”

    祝鸿卓微微一笑,“这件事,我需要你的帮助。”

    “我的帮助?”

    祝鸿卓打开包厢的门,指着楼下的驻场歌手说:“先让我来做一场驻唱歌手。”

    ······

    ······

    二楼,李诗诗端着一杯白兰地看着一楼弹吉他的年轻男人异彩涟涟,“就是他。”

    张琪站在李诗诗旁边,“你要推荐给我的新人就是他?你应该知道我的口味,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道貌岸然站在鸭子堆里搞手里那把破吉他的家伙。”

    李诗诗微抿了一口白兰地,“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一张床上一个男人都已经试过不止一次,我当然清楚你喜欢什么种类。”

    李诗诗转而又看向楼下的祝鸿卓,“相信我,只要你有本事摘下他的墨镜,就一定不会让你失望。而且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只要把他带回去,其他的男人,至少在燕文宫里,其他的所有男人你都不需要了。只不过他比较特别,你不一定能搞得定他,”

    张琪第一次见李诗诗这么推崇一个男人,被引起了好奇心,又看了祝鸿卓一眼转而向楼下走去“虽然我不认为我会为了一个男人舍弃这么多的男人,但是你说他难搞定,我不信有男人在这种地方还忍得住,等着瞧。”

    等到张琪下了楼,一直站在一旁的阿标问李诗诗,“姐,昨天准备好的药,还用吗?”

    李诗诗摇了摇头,“再看看吧,不到万不得已,我也不希望用非常手段。”

    阿标看着李诗诗欲言又止。

    李诗诗说道:“有什么想说的就说,你跟了我这么久,应该知道我的性格,最不喜欢的就是别人在我面前藏着掖着。”

    阿标问道:“李姐,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对这个祝鸿卓这么上心?”

    李诗诗答非所问:“不得不说,世上就是有这么一群人,完美得就像得天独厚的上帝宠儿。”

    阿标问:“嗯······什么意思?”

    李诗诗笑笑,伸出手指挑起阿标的下巴妩媚一笑:“像这种连我都忍不住动心的人才,就应该留在我们燕文宫,只要他能留下,之前被燕秀宫挖走的那些人就算再也回不来我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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