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就算再退一万步来讲,她打官司打赢了。 百嘉娱乐方面也可以说她个人形象和商业价值问题,没有合作和资方想用她。不是百嘉娱乐不给她接洽商务合作,而是她自身没有价值。 总之签了这份合约,就是人家百嘉娱乐说了算了。 最终解释权,归百嘉娱乐所有。 冯知衡和冯知瑾看过合同,纷纷表示不会加入百嘉娱乐。 来之前,宁可馨的经纪人向她口头承诺。她来做说客,说动国风社一个成员加入百嘉娱乐,给她十万块提成。谢凝、夏萱萱、郑书墨、冯知瑾、冯知衡,他们五个人如果都加入了,她立刻就能拿到五十万。这对于普通小康家庭出生的她来讲,属实是一笔巨款。 很难让人不动心。 她这个年纪,根本抵挡不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 家里条件普普通通,同学中却不乏有钱人。 青春年少,难免虚荣爱攀比。 人家穿金戴银,满身名牌。 她却…… 当时就跟经纪人立下军令状,一定能说服国风社其他成员签约百嘉娱乐。 经纪人也很“信任”她,承诺她如果缺钱,可以先预支工资和介绍费。 她信心十足,觉得百嘉娱乐开出的条件很好,傻子才不答应。 再加上迫切的购买欲和炫耀欲,就预支了十万块钱。 合约签得很清楚。 如果宁可馨接不到商业活动,每个月就只能拿1500块的最低工资。 十万,够她还五年还要多。 也就是说,倘若她不能说服国风社其他成员签约百嘉,又接不到商业活动的话,接下来这五年,她将一分钱也拿不到。 大家都不加入。 第(2/3)页